黑猪肉肉质细腻且营养价值丰富,如长期食用可延年益寿,烹饪调出的汤汁浓郁,绕齿留香,是餐桌上的一道上等菜品。鸡蛋就更不用说了,日常生活中食用率极高,也是深受人们的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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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最近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食用农产品等12大类食品79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含1批次黑猪肉和1批次鸡蛋,情况如下:

驻马店市经济开发区淮黑生鲜便利超市销售的1批次确山黑猪肉,磺胺类(总量)检出值为425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μg/kg,经检验超标4倍多,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规定。

鲁山县郝小利干菜调味品店销售的1批次鸡蛋,氟苯尼考检出值为64.9μg/kg,规定为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科普小知识:

磺胺类药是一类广谱抗菌药,对大多数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都有较强抑制作用。养殖环节未严格控制休药期或超量使用可能导致残留超标。磺胺类药物在体内作用和代谢时间较长,长期食用磺胺类药物超标的食物,可能引发泌尿系统、肝脏损伤。

氟苯尼考是在上世纪80年代后期研制的兽医专用氯霉素类的广谱抗菌药,在产蛋鸡中禁用。长期食用含有氟苯尼考的鸡蛋会导致人头晕、呕吐、腹泻,损伤肠胃系统,抑制红细胞,造成机体过敏等,对婴儿也会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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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已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与身体健康息息相关,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为了更多人的健康安全,欢迎大家关注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