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浙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月,注册资金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销售。公司坐落于贵溪市沿河东路北侧,下辖江西浙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浙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瀚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西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曾是贵溪市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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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获悉,如今,该公司官司缠身,从网上查询到的,涉及该公司的案子就有49件。

该公司网站显示,2013年12月31日,由江西浙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贵溪翰林雅苑一期项目盛大开盘。公司宣称,开盘当天,销售率即达到了4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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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林雅苑位于贵溪市沿河东路,铜都大桥北侧,南面贵溪湿地沿河公园,总占地面积约40万平方米,其中翰林雅苑一期占地约41211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28766平方米,住宅总共688套,建筑层数为18-28层,由6栋现代简约的高层建筑组成,拥有86—138平米多变户型。

该公司微信显示,2016年12月8日,翰林雅苑二期(翰林嘉苑)开盘,公司宣称,开盘两小时狂销七成。

2020年8月13日,贵溪报发布贵溪市人民法院公告称,裁定受理江西浙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来源:鹰潭同城会)

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赣0681破2号

本院于2020年7月31日裁定受理江西浙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浙江振进律师事务所、江西信江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管理人。

江西浙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01013日前向管理人(联系方式:江西省贵溪市沿河东路北侧江西浙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邮编:335400,联系人:包律师、诸葛律师,联系电话:(0701)331 0088)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债权人可通过书面邮寄或当面递交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江西浙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010239时召开,会议地点为江西省贵溪市骏安国际大酒店会议中心。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