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大手笔出让国内最大铜矿股权之后,青海首富肖永明旗下所持企业股权冻结风波仍存。

青海中浩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下称“中浩能源”)工商资料显示,其日前新增司法协助信息,执行法院为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文号与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20)津03执保156号,被执行人为青海中浩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下称“中浩天然气”),被冻结股权数额为3322.7563万元,冻结期限为自2020年8月5日至2023年8月5日。

中浩能源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38亿元,主营煤炭及下游产品的开发等,肖永明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肖永明之子肖瑶为董事。股权结构方面,中浩能源共有三名股东,其中中浩天然气持股78.95%,另外两名股东为持股18.42%的青海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持股2.63%的中国煤炭地质总局青海煤炭地质局。

此次遭到股权冻结的中浩天然气为藏格系实控人肖永明旗下产业。工商信息显示,中浩天然气股东为肖永明、肖永琼、林吉芳与海西格开建青银创新产业发展项目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其中肖永明直接持股60.32%,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肖永明之妻林吉芳与肖永明之妹肖永琼分别持股3.35%。至于持股32.98%的海西格开建青银创新产业发展项目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企查查信息显示其控股股东为浙商证券,另外两家合伙人为具有青海地方国资背景的青海格尔木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与海开创汇富特色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藏格控股今年5月公告披露的中浩天然气最近一期未经审计财务数据显示,中浩天然气总资产为28.92亿元,净资产为-6.29亿元,主营业务收入为5.85亿元,净利润为-3.32亿元。

除上述中浩天然气所持中浩能源股权遭到冻结外,四川大成新能源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大成新能源”)工商信息显示,其日前亦新增司法协助信息,执行法院为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文号为(2020)津03民初808号,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20)津03执保157号,被执行人为西藏藏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11月更名为“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藏格集团”),被冻结股权数额为8415.016万元,冻结期限为自2020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0日。

大成新能源股东共两名,分别为持股70%的四川绿然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持股30%的藏格集团。藏格控股2018年的一份公告曾将大成新能源列为藏格投资主要下属企业之一。

本月月初,新京报贝壳财经曾报道,肖永明陷股票质押纠纷。据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8月3日公告,其与四川省永鸿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永鸿实业”)等股票质押合同纠纷案已于5月13日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号(2020)川01执1250号,于5月14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申请执行人为华融证券,被执行人为永鸿实业与肖永明,诉讼标的为“剩余本金80650.05万元及至实际清偿之日为止的利息及相关违约金总额,及公证费、律师费等”。

永鸿实业为藏格系实控人肖永明名下企业,由肖永明持股61.33%,其妻林吉芳持股3.83%,肖永明之子肖瑶持股34.84%。

此外,永鸿实业持有的藏格系另一企业成都世龙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世龙实业”)10200万元股权已于今年6月遭到法院冻结,执行裁定书文号与执行通知书文号为(2020)川01执1250号,与华融证券案的案号相同。

藏格集团资金问题自去年后一度持续发酵,肖永明不得不通过卖资产来解决资金问题。

6月7日,藏格控股公告称,公司与西藏墨竹工卡大普工贸有限公司(下称“大普工贸”)签订了《股权转让意向协议》,拟将其持有的巨龙铜业5.88%股权转让给大普工贸。此外,巨龙铜业股东藏格集团、中胜矿业、深圳臣方、汇百弘拟将其持有巨龙铜业股权转让给西藏紫金实业有限公司(下称“西藏紫金”),其中藏格集团拟出让12.88%,中胜矿业拟出让18.00%,深圳臣方拟出让10.00%,汇百弘拟出让 3.00%,合计拟出让巨龙铜业43.88%的股权。藏格控股拟出让持有巨龙铜业6.22%的股权给西藏紫金,同时决定放弃拟转让的 43.88%巨龙铜业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据公告披露,上述交易的巨龙铜业100%股权作价为77.50 亿元,巨龙铜业43.88%股权转让金额为34.007亿元,藏格控股6.22%股权转让金额为4.8205亿元。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朱玥怡 赵毅波 编辑 岳彩周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