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讯 8月24日,据上海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披露,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拟以421.99万元转让东莞华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股权。

披露资料显示,标的企业东莞华实房地产成立于2019年8月,注册资本1亿元,为国有控股企业。转让方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标的企业全部股份。

标的企业2019年财务数据显示,其营收47.17万元,利润0.03万元,净利润-0.78万元,总资产73627.38万元,总负债70628.17万元,所有者权益2999.21万元。

标的企业2020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显示,其营收为0,利润-77.63万元,净利润-78.45万元,总资产81448.68万元,总负债77527.91万元,所有者权益3920.77万元。

根据披露,纳入评估范围的存货--开发成本为华实房地产公司母公司华侨城房地产公司于2019年7月9日取得的2019WG021的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及相关费用,母公司华侨城房地产公司于2019年07月24日与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东自然出让(市场)合[2019]第059号),该宗地位于东莞市虎门镇赤岗社区,宗地面积19,613.98㎡,为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R2二类居住用地),规划容积率为1.0<R≤2.0,出让价款为70,610.00万元,合同约定土地使用权2019年10月7日前交付受让人,土地使用权期限自交付之日起计算。

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母公司华侨城房地产公司管理层决定成立项目公司华实房地产公司,并将该地块交由华实房地产公司进行开发管理等活动。截止评估基准日,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尚未将上述宗地未交付给华实房地产公司,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及相关建设规划证书,华实房地产公司已经全部缴纳土地出让金,本次评估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确定该部分土地的权属、面积、相关参数等。

此外,截至目前,标的企业注册资本10000万元,转让方实缴4000万元。标的企业未进行2019年度审计,相关财务指标数据出自标的企业2019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截止评估基准日, 2019WG021宗地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费用标的企业已全部支付完毕,该资金来源于转让方向标的企业提供的借款,借款总金额为人民币706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