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一段男子抱摔幼童的视频在网络上疯传,这段仅仅7秒的视频迅速引起热议!视频显示,一名男子两次用力把两三岁的幼童举起后重重摔向沙发,孩子从沙发滚至地上,大声啼哭。视频环境显示,事发地点疑为居民家里,旁边有人拍下男子摔人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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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下午6时许,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8月19日晚上10时许,接报警称金陵湾小区发生一起伤害案,受害男童正在医院接受治疗。经调査,犯罪嫌疑人刘某酒后与女友冯某因两人所生小孩(两岁六个月)抚养问题发生争执,将小孩抛摔在沙发上,致小孩受伤。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办理。不幸的是,据多方证实,孩子经抢救无效死亡。

有的人一事无成,胆小如鼠,只敢对弱小的孩子下手。但虎毒不食子,此人真正禽兽不如!

当我看到这类事件时,我首先想到的就是当年南京幼童饿死案,和这起案件有不少相似的地方。
两名幼童3岁左右活活饿死在家中,而小孩的母亲在附近网吧玩了三天三夜。当警察打开房门时,小孩房间大量屎尿,非常脏乱,饿死的两个小孩,全身发臭,沾满了屎尿,触目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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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年幼的生命,还没有品尝过人间的美好,就这样夭折,的确是一幕扼腕悲剧。尤其令人难受的是,杀害这个孩子的凶手,竟然就是他的生父。虎毒尚且不食子,一个人需要多么泯灭人性,多么残忍无道,才能对自己的亲骨肉犯下这最严重的罪行。
作为孩子的父亲,也是孩子的监护人,我们希望刘某并不会因为血缘上的特殊关联,就获得法律上的“宽恕”。

回看这起案件,导致血案的原因,固然有许多,但家庭矛盾的升级激化,为人父者不理性,旁观者“目中无法”,恐怕都是不能忽略的罪恶“驱动力”。近些年人们越来越有共识,孩子不是父母的附属物,家庭或者亲密关系中的暴力,不是法律无法干涉的“家事”。对这些残暴行为,法律要发挥应有的惩戒威慑作用,才能提高对孩子等弱势群体的保障力度。

拍摄者如果是冯某,作为母亲,见到孩子被摔,没有去阻止,是习以为常,还是当家常便饭了?作为孩子监护人,孩子被虐待致死,没有去尽到监护人的责任,没有去阻止刘某伤害孩子,同样是不作为的表现。但她是否有能力阻止,是否有时间去阻止,又是争论的焦点。

我宁愿相信她是因为害怕挨打,所以不敢出声。这样,至少这个孩子真正被人爱过。不然的话,这个人太冷漠这个孩子也太不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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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鬼在人间,幼童魂飞荡,恶魔不伏法,天理难容,建议施极刑!按道理,父亲不管怎样都不应该摔自己的孩子,而母亲的第一反也应该是保护孩子而不是拍摄啊!可是这两个人的行动就是采取了我们想不通的做法。

《我在天上挑妈妈》

你问我出生前在做什么,我答:我在天上挑妈妈!
看见你了,觉得你特别好!
想做你的儿子,又觉得自己可能没那个运气。
没想到,第二天一早,我已经在你肚子里。
本以为我们会快乐过一生,没想到杀死我的也是你们。
每个孩子都曾经是天使,他们曾趴在云朵上,认认真真地挑选妈妈。
他们挑中了你,然后丢掉天上无数的珍宝,光着身子,像个一无所有的小乞丐一样来到你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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