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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重拳出击

8月20日上午,沁阳法院一号审判庭内庄严肃穆,孔某恩等1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在这里公开开庭审理。市领导闫林森、张路平到庭审现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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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 2012年以 来,被告人孔某恩伙同他人在以武陟县某村为中心的周边区域实施发放高利贷、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活动,在此过程中,采取皮鞭打、手铐铐、针扎被害人等残忍手段,使孔某恩逐渐在该区域形成了“九节鞭王”、“孔所长”、“孔行长”的社会恶名。 2014年冬,孔某恩指使被告人孔某贝、孔某雷、孔某三、孔某刚、李某某、张某对赵某某进行非法拘禁,形成了以孔某恩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14年冬以来,该犯罪组织通过借款、贷款、发放高利贷、运营公交车获得了一定的经济实力,有组织地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在以某村为中心的周边区域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据了解,因该案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影响恶劣,我市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并制定了详细周密的开庭方案和工作领导小组。 此次庭审由沁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施文星担任审判长,沁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建民担任公诉人,60余名警力服务保障庭审,并专门成立了综合协调组、司法警务组、宣传舆论组等七个服务保障工作小组,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全力保证庭审顺利有序开展。

开庭当天,沁阳法院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组织控辩双方进行法庭调查,依法保障被告人的各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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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全程录音录像,并主动邀请河南省扫黑办督查组、焦作市委政法委、焦作市扫黑办、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沁阳市扫黑办、沁阳市纪委监委、沁阳市司法局等相关部门领导和各乡镇村两委班子70余人以及2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见证,被告人家属旁听庭审,确保了案件公平、公正、公开审理。 河南电视台、人民法治、河南法制报、河南经济报、东方今报、焦作电视台、焦作中院、沁阳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全程跟踪宣传报道,进一步营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浓厚氛围。

[融媒体中心记者 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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