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结婚,不论在日本还是其他国家,大多数人默认的还是“以结婚为前提恋爱或者交往,最后一男一女成为受到法律保护的夫妻”的过程。

然而近十几年间人们发现,日本年轻人,已经越来越不愿意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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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日本国势的调查结果显示,2015年的一生未婚率(50岁时一次婚都没有结过的人),男性比例为23.37%,女性比例为14.06%。

与1990年的数据相比,呈现出惊人的上升趋势。(1990年的一生未婚率,男性为5.57%,女性4.33%)。

更令人担忧的是,这个比例却丝毫没有放缓的趋势。根据预测,未来每3位男性中将有1位终身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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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结婚这件事,正在被很多年轻人从“人生必修课”中删除;另一方面,恋爱、结婚的新模式也正在不断形成。

最近,日本一对夫妇实行“契约结婚”的新闻,引发了广大日本网友的关注。

长谷川和江添

这对夫妇名叫长谷川和江添。2人虽然住在一起,过着夫妻般的生活,却没有办理结婚手续。

取而代之的是,他们签署了一项特殊的“婚姻契约”,契约中明确规定,“一年更新一次”、“经济独立”、“可以和别人发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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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看起来很像狗血电视剧的剧情,但他们却非常认真。事实上,两人自同居以来,已经一起度过了6年时光。

正是为了让这段关系更稳定持久,两人特意找到行政书士,制作了婚姻契约书并进行公证。

这种婚姻形式,最初是作为妻子的长谷川主动提出来的。当时的她,由于在之前的感情经历中饱受折磨,对恋爱失去了兴趣。

她也深深地感觉到,这种传统的“恋爱-结婚”模式并不适合她,于是她决定探索适合她的婚姻模式。

她列出了自己开出的条件,并寻找能够接受的人。其中最不能让步的一项是,对方不能干涉自己夫妻生活以外的性生活。

除此之外,她还添加了陪睡的要求,即对方在自己睡不着的时候,要陪着自己安心入睡。

为了保证这种关系的轻松舒适,以便随时能结束,长谷川还提出了一年更新一次的要求。

按理说,这种“以离婚为前提”的结婚条件很难找到合适的人选,但是她遇到了当时与十几人共享5LDK房子的男生江添。

一开始,江添也觉得怪怪的,但是经过两人无数次沟通后,他也认同了这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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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条件很合适,并且很闲”的江添,和长谷川坐在一起,确认彼此列出的条件能接受后,就决定同居了。

说到这种同居生活的好处:

“果然回家的时候,家里有谁在的感觉实在是太重要了”,

“家务也有人帮着一起分担”、

“两个人一起付房租的话,可以住进一个人住不起的房子里“。

由于两人都有与别人共享房屋的经历,也意气相投,等回过神来的时候,才发现两人已经同居了6年。

2019年9月,两人找到行政书士,制作了《准婚姻契约公证证书》。

虽然与传统的结婚证书不同,但是两人针对契约内容进行了公证,可靠性和可执行性还是很高的。

既然不愿意结婚,为什么又想要制作这样一份“婚姻契约”?

江添倒是觉得,有没有这份契约对他而言并不重要但长谷川认为,公证证书对维持稳定的日常生活有帮助。

对长谷川来说,契约能让她更好地控制自己的行为,也可以没有压力地生活。

虽然没有强制的执行力,但作为共同生活的准则,未来也不会出现引起上法庭的纠纷。

明文规定的契约内容,不仅是日常生活和发生纠纷时的行为指南,也是同居生活的骨架。

“究竟什么样的人适合这样的契约结婚?”长谷川也给出了自己的建议。

“对法律婚姻不感兴趣的人、喜欢自己制定规矩、喜欢创造某种新事物的人都很适合。”

另外,为了契约而制定的规则中,不可缺少的是与同居对象推心置腹的交流。事先能否好好地沟通“这里不能让步”这一点,也很重要。

坦诚相待地聊聊这件事,不仅限于契约婚姻,这个过程对所有夫妇都很重要。

长谷川认为,了解对方的底线,是所有准备步入婚姻生活的人,必须明确的问题。

对于这种新型的婚姻模式,日本的年轻人是怎么看的呢?

就是想按照自己的想法生活呗。

只要双发同意就行。

我虽然不适合这种模式,

但这也不想指责别人的生活模式。

“从恋爱关系到结婚的情侣来说好像有好处,正因为有规矩才自由”,但读到最后也感觉不到任何好处。所谓不干涉性,意味着和没有爱情的伴侣也有性关系。如果是和没有爱情的人契约结婚的话,没有必要特意去维持。

5年10年后还能说同样的话吗?万一有孩子呢?(互相有了和别人的孩子)

会变成什么样呢?体面的结束就好了吧。突然死了的话该怎么办呢?

看来还是有很多人不看好这种模式。

告诉青年君,你怎么看这种契约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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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共同赔偿150万余元

到底怎么一回事呢?

2019年6月8日

已有家室的张某(化名)

邀约有夫之妇蔡某从福州来厦门

陪他参加饭局

当晚11点左右

喝了酒的张某带着蔡某

入住厦门某酒店同一个房间

入住后

两人发生激烈争吵

蔡某情绪激动

从12楼房间的窗户处坠楼身亡

蔡某父母及丈夫、儿子认为:

张某对蔡某的死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酒店在蔡某没有提供身份证的情况下仍让其入住,且房间内窗户无防护措施。

他们要求张某和酒店

共同赔偿150万余元

那么

法院是怎么判呢?

法院经审理认为:

当晚隔壁的房客能听到

吵架、骂人以及女人哭泣的声音

由此可见

两人的争吵造成了蔡某的情绪激动

张某完全可以预见

蔡某有可能因为情绪失控做出过激行为

但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导致未能及时发现

蔡某爬出窗外做出危险的行为

张某存在明显的过错

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而酒店窗户设计并没有存在违法性

其对蔡某没有进行访客登记的行为

与蔡某死亡后果之间

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湖里法院一审判处

张某赔偿蔡某父母、丈夫及儿子30万余元

驳回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