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当前,万众一心!

我们除了保护好自己,

也要配合好政府部门的各项工作!

受疫情影响,

喀什各项工作都有所调整,

还有一些重要消息与你的生活息息相关,

赶紧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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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喀什未来3天气预报

8月19~21日喀什各地断续有微到小雨,偏北、偏南局地及山区有中雨,其中20日夜间偏南山区及浅山区局地有大到暴雨,过程降温3℃左右。

21日平原各地晴间多云,偏南山区及浅山区局地有小到中雨,风力不大,气温上升。

22日各地转晴,清晨最低气温16℃左右

2、新疆:首次双零报告,疫情防控持续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拓展

8月18日0时至24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0例,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确诊病例23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0例,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12例。

7月15日0时至8月18日24时,新疆(含兵团)累计治愈出院确诊病例495例,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126例,总数达到621例。截至8月18日24时,新疆(含兵团)现有确诊病例331 例、无症状感染者112例。

自7月15日本轮疫情报告首例确诊病例以来,昨天首次实现新增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全部零报告。在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人数持续下降,确诊病例治愈出院比例达到59.9%,全区疫情防控持续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拓展。

3、喀什地区新增多部新冠肺炎疫情群众服务热线

喀什地区新增1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群众诉求热线电话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为方便群众咨询政策及反映问题,进一步做好便民服务热线工作,喀什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于近日增设热线电话1部,各族群众求助村(社区)沟通不畅、应急不及的事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可拨打诉求热线电话。

1.0998-2526473

喀什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8月17日

喀什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组服务热线

为进一步保障好疫情防控期间各族群众生活物资基本需求,现对喀什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组服务热线电话予以公布。

1.0998-2524887

2.0998-2574307

喀什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组

2020年8月14日

喀什市新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群众诉求热线电话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为及时有效的解决群众困难诉求及政策解答工作,喀什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于近日增设热线电话四部,各族群众求助村(社区)沟通不畅、应急不及的事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可拨打诉求热线电话。

1.0998-2562386

2.0998-2562383

3.0998-2553385

4.0998-2553389

喀什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年8月5日

喀什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开通24小时群众诉求热线电话

为进一步推进喀什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实现全地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喀什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开通24小时群众诉求热线电话,接受群众咨询、投诉、举报和求助。各族群众求助村(社区)沟通不畅、应急不及的事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可拨打诉求热线电话,确保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诉求解决。

喀什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热线电话:0998-2524806、0998-2526400

泽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热线电话:0998-8256101、0998-8242112

伽师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热线电话:0998-6687260、0998-6736168

疏勒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热线电话:0998-6575986、0998-6575976

莎车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热线电话:0998-8520203、0998-8513290

叶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热线电话:0998-7212320、0998-7224360

岳普湖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热线电话:0998-6828007、0998-6822113

疏附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热线电话:0998-3251020、0998-3260202

英吉沙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热线电话:0998-3632809、0998-3628696

喀什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热线电话:0998-2300620、0998-2306371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热线电话:0998-3420000、0998-3421111

巴楚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热线电话:0998-6282188、0998-6212137

麦盖提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热线电话:0998-7856001、0998-7856789

4、喀什地区核酸检测结果可查询

为配合喀什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由中国移动喀什地区分公司提供技术支持,推出了“喀什和易行”小程序平台,平台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实现了数字化出入场所的登记管理,极大地提高了疫情防控效率。

近日,为方便广大群众查询核酸检测结果,“喀什和易行”平台紧急新增了核酸检测查询功能,市民群众可通过平台快速查询到个人的核酸检测结果。

5、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正常开展各项医疗活动

喀什地区广大市民注意啦,我院作为疫情期间喀什地区急危重症患者救治定点医院,为满足各族群众的基本就医需求,切实做好心脑血管、孕产妇儿童、肿瘤、血液透析等,急危重症患者的定点医院医疗救治工作。现告知广大市民,一院各项医疗活动均正常开展,为了您的生命安全着想,望来院就诊患者悉知以下规定,望周知!

喀地

一、来院门诊患者就诊须知

1. 建议您预约挂号,执行分时段预约就诊,提前通过网上或电话预约挂号,并按照预约时间准时来院就诊。

2.建议您提前15-30分钟携带有效身份证来院候诊,来院期间请务必佩戴好口罩。

3.来院就诊,需配合医务人员做好预检分诊、测体温、流行病学调查。

4.如您来院前有发热症状,请按照指引,前往我院发热门诊及时就诊。

5.如您近期有疫情中、高风险国家或地区(如乌鲁木齐的旅居史、接触史,请主动告知我院工作人员。

6.来院就诊期间,请自觉保持1米间距,避免人员聚集,做好个人防护。

7.我院实行“一医一患一诊室”措施,就诊结束后,请尽快离院。

8.门诊患者,在做手术/侵入性检查前,建议您做“新冠肺炎病毒核酸”(以下简称核酸)“新冠肺炎病毒抗体”(以下简称抗体)检测,检测地点在门诊4楼(外科诊区对面)。

二、来院住院患者就诊须知

1.拟住院患者入院前均需完善核酸及抗体检测,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我院住院病区封闭式管理。

2.疫情期间谢绝探视,实行“一患者一陪护”,且陪护需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及流行病学调查。

3.抗体采血地点:门诊楼3楼采血窗口,自助机刷卡取报告,目前检测报告有效期暂定7天,超有效期需重新做检测。

4.核酸采样地点:门诊楼4楼(有明显标识,外科诊区对面),自助机刷卡取报告,目前检测报告有效期暂定7天,超有效期需重新做检测。

5.我院对自治区及地区卫健委认可的提供核酸检测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同级医院和疾控中心抗体、核酸检测结果互认。

6.为减少交叉感染,近期我院谢绝探视,建议您 采取电话、网络视频等形式进行非现场探视。

三、来院进行核酸检测须知

1.每日12:00前采集核酸,当日20:00前出核酸检测结果。

2.每日12:00后采集核酸,次日20:00前出核酸检测结果。

3.疫情期间,出行不便,为避免因等待核酸检测结果,而导致不必要的滞留,喀地一院建议您每日12:00前来院采集核酸。

四、各县、市转院患者须知

1.如需转至我院治疗,建议您提前向当地医院提出申请,并由所在医院协调与我院预约远程会诊。预约电话:0998-2961812

2.如确定转至我院治疗时,建议您在当地医院提前进行核酸检测,并携带核酸检测报告前来我院就诊。

为保护您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请您积极配合我院管理

敬请广大患者和家属理解、支持

与我院共同营造

安全、稳定、有序的就医环境!

如有疑问请致电

0998-2813884

0998-2962337

6、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正常开展各项医疗活动

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日常诊疗,非常时期,喀什二院正常开展诊疗工作,用实际行动为全区各族百姓的生命健康保驾护航。为了您便捷就医,现将喀什二院门急诊、住院、核酸检测等须知内容告知如下:

一、门诊患者就诊须知

1.建议预约挂号,提前通过网上预约挂号,并按照预约时间前来就诊。

2.每日9:30起挂号开诊,请携带身份证、医保卡等相关证件来院就诊。

3.如您就诊时有发热症状请按照指引在我院发热门诊专用通道内等待就诊。

4.如病情需要,限1名家属陪同就诊。

二、住院患者就诊须知

1.住院患者入院前均需提供核酸检测报告,拟住院患者也可到门诊医生处开具住院证,到健康体检中心完成核酸检测后,办理入院手续。

2.住院患者如需陪护,建议陪护人员固定,由所在科室发放陪护证,实行“一患一陪”、“一陪一证”管理,陪护人员需提供核酸检测报告,若陪护更换仍需进行检测。

3.病区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医院食堂和院内商店实行上门送餐及生活用品。

三、核酸检测流程

第一步,请您在门诊楼五楼健康体检中心15室开具检查单。

第二步,请您在门诊楼五楼健康体检中心收费窗口进行缴费。

第三步,请您缴费结束后到体检中心走廊尽头的采样室进行采样。

第四步,领取检测报告。

领取时间:

采样次日10:00——14:00,16:00—20:00

领取地点:

1.医院大门口处(院外人员)

2.健康体检中心服务台(本院住院患者及陪护)

四、各县、市转院患者须知

1.如需转至我院治疗,建议您提前向当地医院提出申请,并由所在医院协调与我院预约远程会诊。

2.如确定转至我院治疗时,建议您在当地医院提前进行核酸检测,并携带核酸检测报告前来我院就诊。

如有疑问

请来电咨询:

门诊电话:0998—2537032

急诊电话:0998—2528544

医务部电话:0998—2319158

健康体检中心电话:0998—2527096

为了您的生命健康,请随时关注医院发布的相关公告信息,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7、原定于8月22日进行的公务员招录考试延期举行

根据2020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巩固我区疫情防控工作成果,避免因参加考试人员大量流动造成聚集风险,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经慎重研究,决定原定于8月22日进行的公务员招录笔试延期举行,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为服务广大考生,对此前因抗击疫情、志愿服务等原因,已报名注册但未能及时缴费确认的考生,凭社区或学校等有关证明,可于8月13日至8月20日登录系统完成报名;对已完成报名缴费需变更考试地点的考生,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申请进行修改;对已完成报名缴费,因考试延期等原因自愿放弃考试的考生,可通过电子邮件申请按原缴费路径退还考试报名费用。请考生密切关注新疆党建网等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官方网站信息。

8、2020年内高班毕业生录取于8月18日开始

2020年普通高校招收内高班毕业生录取工作计划于8月18日开始,预计9月24日结束,设本科提前批次、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4个批次。各批次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根据院校剩余计划情况分别安排1次或2次公开征集志愿。请考生及家长密切关注“新疆招生网”、“新疆招生”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录取进程安排和工作动态等相关信息,以免错过征集志愿填报时间。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今年内高班高考录取工作期间不再设置现场咨询接待点,相关咨询可拨打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电话(0991-87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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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0吨喀什新梅包机出疆

8月12日21时50分,一架满载新梅的航班从喀什飞抵西安,之后将分拨中转至国内其他城市。这是喀什新梅首次采用包机方式大批量运往内地

当下正值喀什新梅集中上市的季节。为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对销售的影响,尽快将新鲜新梅运输出疆,8月12日,新疆机场集团天缘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携手南航开通了喀什—西安客改货新梅包机。

从当日起,南航将每日执行1至2班喀什—西安往返新梅包机,共执飞60班,预计运量900吨。

喀什新梅因口感香甜,深受内地消费者喜爱。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新梅外销出现困难。喀什地委和行署急种植户之所急,想方设法畅通新梅外销渠道。经多方协调,喀什地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出台相应补贴政策,新疆交建物流负责市场开发,天缘国际物流负责保障协调,南航执行包机任务,共同助力喀什新梅第一时间运往全国各地。

10、2020新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上调

今年新疆将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

8月8日,记者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了解到,日前,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20年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的工作通知》,《通知》就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进行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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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中央财政对我区按照80%的比例予以补助,剩余部分由自治区财政和地县财政共同负担,即2020年中央财政按每人每年440元的标准补助我区,我区与地县分担110元。各地(州、市)财政局要按规定足额安排财政补助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对持居住证参保的参保人,各级财政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

同时,新疆还将稳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原则上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80元。2020年,新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筹资不低于830元。

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水平已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统筹地区,可根据实际合理确定筹资水平。立足基本医保筹资、大病保险运行情况,统筹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标准。

此外,新疆还将完善居民医保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下,合理提高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稳步提升筹资水平,逐步优化筹资结构,推动实现稳定可持续筹资。

11、2020新疆上调城乡低保标准

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获悉:近日,我区上调城乡低保标准,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覆盖范围,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新调整的城市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456元提高到500元

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3732元提高到4100元。

同时,城乡低保对象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简称“四类”人员)低保补助水平每月再增加22元。

新的城乡低保标准从2020年1月1日执行,涉及城乡低保190万人。提标后,我区农村低保标准将略高于脱贫指导线标准,进一步加大了对未脱贫户的兜底保障力度。

为把疫情影响降至最低,我区近日出台政策适度扩大救助范围,加大救助帮扶力度。明确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支出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进一步扩大低保、特困覆盖范围和临时救助范围。

12、乘车来乌返乌人员、离疆人员准予通行须知

本轮疫情发生以来,乌市从公路交通实际出发,按照“不漏一人、不漏一车”的工作要求,科学细化筛查措施,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的同时,热情服务有通行需求的群众。

一是严格把好入口关。对乘车来乌返乌人员,经查验健康码和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阴性)后,低风险地区的人员予以通行,对来自国内高风险地区人员进行14天集中医学观察,中等风险地区经再次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后准予通行。

二是做好离乌人员车辆管理。其他地州需驾车到乌鲁木齐乘飞机、火车离疆的,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阴性),健康码无异常,且持有效机票、火车票准予通行。对出院后乘车离乌返回疆内其他地州人员,需持出院证明和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阴性)准予通行离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