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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忻州消防

“首次将各住宅小区产权人、物业服务企业、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作为火灾隐患排查主要力量……”近日,忻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出台《忻州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行动划分为三个阶段实现针对性开展,以充分发挥各住宅小区产权人、物业服务企业、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熟、近、改”的工作优势,实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方案》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行动分为自查自纠建立清单、监督抽查、整改隐患三个阶段,总体通过各住宅小区产权人、物业服务企业、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和消防监督执法部门分步协作,在2022年底前达成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的总目标。

《方案》针对近年来高层建筑数量明显增多,消防安全工作压力持续加大的现状,将整治范围确定为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主要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公共建筑(主要包括商场、宾馆、公寓、医院、办公或者集购物、娱乐、餐饮、文化等消费功能于一体的城市综合体等)两类;明确整治工作范围为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建筑消防设施、安全疏散设施、管道井、电气燃气管理、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车道和救援场地六个重点方面。

《方案》指出:要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建立标识牌,形成责任清晰、分工明确、机构完整的组织架构;管理使用单位要全面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立维护保养制度,主动解决消火栓无水、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的问题;管理使用单位要全面自查高层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及电缆井管道井防护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要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微型消防站队伍。

审核:韩俊鸿 | 编辑:王文治 | 版式:王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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