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广东河源邱女士出院回家,历经三年多的治疗,她依旧无法站立,生活无法自理,损伤构成一级伤残,完全依赖护理,家属于2019年5月起诉河源市公安局索赔600余万元,2019年7月开过一次庭,尚未宣判。导致邱女士受伤如此严重的原因来自于2016年的一次事故。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当事人邱女士

事件源于澎湃新闻报道,因涉及新闻报道,为确保事件真实性,不予以复述事件详情,以下图片来自澎湃新闻报道内容截图,大家可以查看获取详细信息。小编此文主要来谈谈社会大众对该事的关注焦点,以及自身对此事的看法。

截图来自澎湃新闻报道内容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此事经澎湃新闻报道后,迅速引起广大网友的议论,小编发现有两个观点引发网友争论。1,两位协警的免于刑事处罚是不是合理判决,该不该为此事件负责。2,协警追邱某、利某二人的行为是否应当。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图片来自网络

仔细看完新闻报道后,小编以客观角度分析此事

首先协警吴某、赖某二人作为协警是不享有执法权的,若二人发现违法行为只能报告给附近的警察,请求警察来执法,若是实施相关的执法行为,也必须是在警察的带领下配合警察开展行动。因此事件中二人的行为是与其职权不相符的,除此之外根据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规范》第七十三条第三款规定:除机动车驾驶驾车逃跑后可能对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安全有严重威胁以外,交通警察不得驾驶机动车追缉,可采取通知前方执勤交通警察堵截,或者记下车号,事后追究法律责任等方法进行处理。

不仅如此,澎湃新闻报道中写道协警赖某,其本身并无摩托车驾驶证,居然骑着警用摩托车带着另一名协警吴某在街上巡逻,属于知法犯法在先。至于为什么最终的判决是赖某、吴某犯滥用职权罪,免于刑事处罚。在此小编也是大为不解。

图片来自网络

其次说到邱女士和其男友利某,可以这么说,邱女士的遭遇实属可怜,她是此案件中最无辜的人,除了利某当场死亡外,她是此次案件的最大受害者。利某在无摩托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一辆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接邱女士,且未提醒邱女士佩戴安全头盔,为此次事件的发生埋下导火索。

当利某遇到协警示意停车检查时,本应当靠边停车配合接受检查,但利某却加速逃离,一度以高达80.57公里每小时的时速冲过十字路口红绿灯,在与协警僵持的3公里中,利某完全有机会选择停下配合检查,但利某一意孤行造成了最终的悲剧。

邱女士如今被鉴定为一级伤残,生活无法自理,再度向相关公安机关申请600余万元的赔偿,其实也是受生活所迫,高额的治疗费用一眼望不到尽头,邱女士何时能恢复也是未知数,公众表示予以理解。赖某、吴某二人确有不法行为,至于为什么没有受到刑事处罚实在令人不解,望此事能在社会公众的关注下得到细致、合法、合理的审判。

本文系作者原创,未经允许严禁转载,图侵必删。若是有朋友喜欢本文,请帮作者点个关注、转发一下吧,若屏幕前的您有自身的见解欢迎评论留言,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