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海高速公路东台市富安段一辆货车被追尾,车上装载的10吨猪肉散落遭哄抢。8月17日,东台警方发布通报:丁某某、许某某等人的行为构成哄抢公私财物,当事相关5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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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我很不能理解这种丢人的行为他们怎么能做的出来,还在狡辩怪司机村民(误解)才(捡)回去!门都给人抢走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小孩子都知道别人的东西不能拿,这些成年人居然不知道吗?还是想抱着侥幸的心里贪便宜,人家司机又没有跟你们说这些肉都不要了,你们没有任何权利去把别人的东西私有化。我记得之前也有过帮着车主捡橘子的新闻,个人感觉出现区别的原因得看带头的几个,如果是带头的喊帮忙的话大家就都帮忙了,如果带头的是抢的话估计都是一拥而上哄抢的了。

所以,生活中的一些平常的事情,最容易考验人的文明程度和素质高低。媒体曾有报道,一些货车货物散落、钞票被风吹飞,周围的人们都是帮助捡拾全部送归主人的,这就是一种美德。与此相反的是,车祸猪肉散落,附近的一些村民不是帮忙捡拾交给货车车主,而是趁机哄抢猪肉,占为己有,这是一种卑劣行径,无耻行为,有违社会公德,应当受到道德和法律的审判。全社会不会容忍这种不耻行为,必须坚决予以打击,弘扬高尚道德与正能量。不要贪图小便宜,猪肉还是吃得起的,即使现在肉这么贵,少吃一点也没有什么,每个人都不容易,捡到还是及时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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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很多商品都需要通过货车调度,才能满足各地百姓生活需求。而货车在运输途中,总免不了会有些意外发生。其实货车上掉下商品的事件并不少见,但路人或附近村民表现都不尽相同。有的会帮忙捡拾还给车主,有的就会遭到哄抢,这与路人的素质和当地风气有一定关系。哄抢猪肉得5人被行拘告诉我们,不要以为自己捡来的就理直气壮,哄抢行为也是会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

当时哄抢的画面实在是让司机感到无奈,幸好后来政府出面追回了大部分,否则十吨肉抢走了7吨谁受得了这样的损失。虽然公告里没说行拘几天,但是好歹让村民们知道,以后看到高速上落下来的东西,不管是什么都不能直接搬回家,这是违法的,会被抓得,古人云:“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这些无良村民给了一个很坏的示范。

高速公路上哄抢货车散落的货物,几乎是一幕幕常演不衰的闹剧。现在人们生活水平都提高了,为什么还要不顾道德、不要面子,去占这点小便宜?有人认为,这其实是人性中固有的占小便宜的弱点,在适宜的气候环境下被激发出来了,于是催生了群体的自发的哄抢现象。看来真的需要普法,这里的普法,不是要去向群众宣传哄抢违法,而是要加大执法力度,以执法促普法。换句话说,当哄抢者被依法惩处,就是最好的普法。有这个效应,也就够了,有时候金钱和物质面前,很多人性就显露出来了,愿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