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17时,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就目前乌鲁木齐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和防控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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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民政局局长吴霆说,疫情发生后,乌鲁木齐市在实现“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贫困辍学”的目标基础上,不断完善相关救助保障制度。

救助对象:一是具有乌鲁木齐市城乡常住户籍的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对象及农村五保对象中的在校大学生;二是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城市居民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农牧民年人均纯收入),以及虽然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但在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后,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低收入家庭的在校大学生;三是我市流动人口中特殊困难家庭面临辍学的在校大学生。

关于救助标准:一是城乡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新疆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考入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接受全日制本科、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每人一次性救助6000元。考取师范、农林专业以及军校免交学费的学生,不重复享受此项一次性救助。

二是我市低收入家庭中子女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升入国家认可的全日制本科、专科院校后,在校期间家庭生活困难且在一年内未获得其他救助的,每人每次教育救助标准不超过3000元。

三是对于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中由于家庭生活困难面临辍学的在校大学生,每人一次性救助2000元。

关于救助程序: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困难家庭大学生及时得到救助,市民政局已下发通知开辟绿色通道。在9月20日之前,申请人提供申请书、困难家庭证明、录取通知书或招生网录取信息、在校大学生学生证等证明材料电子版,通过社区(村)包户干部逐级上传,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经区(县)民政局审批后,教育救助金统一由银行“打卡”发至本人。考取乌鲁木齐市区域外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进行办理。

此外,我市小学至高中阶段学生教育救助工作,待疫情结束后按照正常程序审批办理。

@内容来源:乌鲁木齐晚报新闻客户端

@编辑:曹继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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