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2020年7月26日,在余干县黄金埠镇金电大道工业园区医院路段发生一起酒后驾驶案例。

当晚22时27分许,驾驶人俞某某酒后驾驶一辆苏KXXXX8号小型轿车从余干县黄金埠镇至余干县黄金埠电厂方向由北至南行驶,在途经余黄公路余干县黄金埠镇金电大道工业园区医院路段时,碰撞到正在道路中间步行的王某某和郭某某,最终造成王某某死亡,郭某受伤以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过对驾驶人俞某某酒精血液测试后,其结果为135.2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负事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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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一男子醉酒驾车,撞死无辜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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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多少算酒驾?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 醉酒驾车的测试 2004)中规定:

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最新酒驾处罚标准

(一)酒后驾驶:

1、 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 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二)醉酒驾驶:

1、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3、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资讯来源:余干交警

▍图文编辑:上饶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