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第 25 号)
为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的传播途径工 作,现就药品零售企业经营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止药店向发热人员售卖退热、止咳等药品,引导发热人员到发热门诊就医。做好发热人员的信息登记,并及时报辖区 防控指挥部和市场监管人员。
二、对无发热症状人员销售感冒、咳嗽药,应登记个人信息, 如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内容,每天上报辖区指挥部和市场监管 人员。
三、所有发热人员应主动到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免费 核酸、抗体检测,以免贻误病情。请广大市民朋友理解、支持、配合。
荆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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