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县政法委、县法学会、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等联合组成“《民法典》进企业服务团”,分别走进山东新嘉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梦思香食品有限公司,集中开展了“《民法典》进企业服务促发展”活动。 服务团成员先后参观了山东新嘉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梦思香食品有限公司的生产车间、科研中心、企业文化活动室,听取了企业负责人关于企业营运、企业文化和法治建设等方面的介绍。
座谈会上,司法局普法工作者为与会人员发放了《民法典》知识读本,律师代表解读了《民法典》通过的背景、意义和重点内容,并与企业负责人和工人就《民法典》有关内容进行了热烈的互动交流。 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筑牢了企业主动学法、主动用法、主动护法的思想根基,弘扬了法治精神,传播了民法理念,有效地促进了法治莘县、和谐莘县、幸福莘县建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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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