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触犯香港国安法被捕的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获准保释后,今(13日)早在网上做直播卖惨时承认,被捕期间据他所见,香港警方国安处的人员均为香港警员,并无内地人;他认为,现阶段他或其他涉案人员不会被押返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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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报》报道截图

据《香港商报》、香港“星岛网”、“东网”等报道,黎智英今早用英语在推特上与《南华早报》前总编辑Mark Clifford等人进行直播。他在直播中回忆本周一被捕过程时称,当日他像往常一样在起床后做运动,随后看报纸期间,有人传话要求他到大堂见。他称,当时现场有约20名警员,表明是隶属国安处。他在被捕后要求先洗澡,警方答应但要求他尽快,并不能关上洗手间的门。

黎智英(下)在推特进行直播。网上截图

黎智英还称,在被捕的近40小时中,大部分时间都在等候和办理手续,过程与一般拘留情况相同,但由于收集指纹等机器出现问题,他需转到不同的警署。他还称被捕期间见到警方国安处的人员均为港人,当中未听到有人说普通话,他估计现阶段他或其他涉案人员不会被押返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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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星岛网”报道截图

黎智英

黎智英10日被警方国安处拘捕,12日凌晨完成保释手续,其保释金为30万港元现金及20万港元人事担保,9月初向警方报到,他同时被冻结5000万港元资产。香港“东网”引述消息称,案件会继续由警方国安处调查,没有交由驻港国安公署处理。

8月12日,驻港国安公署发言人表示,坚决支持香港警方对黎智英等人实施的拘捕行动。任何人触犯香港国安法和香港法律都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坚决支持香港警方依法履职,坚决依法打击任何危害国家安全行为。

延伸阅读

乱港分子潜逃英国筹划“港独”组织 市民请愿:别让黎智英跑了

图源:文汇网

海外网8月13日电 近日,我要揽炒”团队的头目“揽炒巴”刘祖迪,终被揭露真实身份。据悉,他今年初已潜逃到英国,与同样被香港特区政府通缉的乱港分子罗冠聪、郑文杰等人正筹划成立一个所谓“流亡议会”的“港独”组织。另一方面,由于担心已被保释的乱港分子黎智英也效法罗冠聪等人逃跑,不少爱港市民于13日展开请愿,希望警方对黎严惩,防止其外逃。

综合港媒13日报道,据了解,该“揽炒团队”除负责筹款及向黑暴发号施令外,更长期与外国势力勾结,可以说,香港国安法“四大罪行”(分裂国家、颠覆政府、勾结外国势力、组织煽动恐怖活动)该组织都有涉及。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后,该组织仍继续运作,包括继续进行支持“港独”的众筹活动等。原本在“连登”寂寂无名的网民“我要揽炒”,于2019年6月突然发起众筹,声称集资在全球多个国家报章刊登抹黑修例的广告,众筹不足2日即达标,因而被称为“揽炒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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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港市民请愿(港媒)

初尝甜头后,“揽炒巴”更野心勃勃,于同年7月初开始组建“揽炒”团队,据悉,团队还包括前“青政”游蕙祯助理李宗泽等人,而周庭等“众志”成员也与该组织关系密切。之后,该团队经常煽动黑暴游行,主要包括两次大规模黑暴事件。团队还声言要打所谓“国际线”,曾“游说”多国政客支持“制裁香港”。港媒记者翻查“我要揽炒”与“大专学界”团队去年(2019年)12月初在网上发布的“制裁名单”,发现与最近美国公布的制裁名单高度吻合。

对于“揽炒巴”等乱港分子发起所谓众筹一事,有香港法律界人士认为,如市民捐款前已知悉众筹目的或涉违反香港国安法,但仍执意捐款,捐款者随时堕入法网。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副主席、大律师丁煌指出,香港目前按众筹活动不同的目的及性质,会受相关的法例规范,而众筹是否违法也要根据众筹者发起众筹之目的,如涉及反中乱港、煽动“港独”等,则已违反香港国安法、洗黑钱、诈骗等罪名。丁煌还表示,除了发起众筹者犯法外,捐款者也同样会违法。

资料图:黎智英(港媒)

另一方面,同样官司缠身的乱港分子、“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日前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被捕保释候查。13日一早,一批香港巿民自发到黎位于何文田的寓所外举纸牌示威,抗议黎卖国祸港,支持警方国家安全处严惩黎,斩草除魔,防止黎外逃。

当天,这些巿民到黎智英住所后,因应限聚令,分为两人一组在黎寓所外拉开横幅高喊口号,要求严惩黎智英,认为香港国安法严惩不可轻,还有人拿着写有支持香港国安法的标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