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对罗秉乾过失致人死亡案依法提起公诉。
罗秉乾是云南女大学生李心草溺亡事件的参与者,案发当晚,他与李心草一同饮酒。
2019年9月8日,李心草与罗秉乾等4人一起吃晚饭,并一同前往酒吧消费。9月9日凌晨2时许,醉酒状态的李心草冲出酒吧跳进盘龙江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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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李心草落水溺亡之后,李心草母亲从当地警方那里得到了女儿死亡系意外事件的初步调查结论。随后,李心草母亲在微博上提出强烈质疑,她提供的一段监控录像显示罗秉乾曾有过疑似猥亵的举动,包括趴在死者身上、扇耳光等举动。
该事件在网上多次发酵,多方媒体介入报道,引起了当地警方的高度重视,2019年10月14日,昆明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对李心草死亡案立案调查。
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时对罗秉乾行为的定性是过失致人死亡,意味着嫌疑人罗秉乾没有然后李心草死亡的主观故意,但对李心草的死亡存在明显过错。
考虑到当晚罗秉乾、李心草一行人饮酒地点为公众场所,最初网传的同行女性为罗秉乾“拉皮条”,胁迫强奸不成致李心草落水溺亡等等说法,可能并没有多少事实依据。
网友可以随意发挥想象,可以臆造骇人听闻的故事,但司法机关办案只能依据证据和法律,容不得随意发挥。

过失致人死亡可以分为作为的过失致人死亡行为和不作为的过失致人死亡行为两种情况。从主观上看,又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与过于自信的过失。
那天晚上,他们一行四人喝酒。在李心草明显喝醉之后,同行者有照顾她的义务,却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李心草落水身亡,同行者确实难辞其咎。
不过,同行者应承担民事责任还是刑事责任,个人尊重法院最终的判决。
李心草母亲再次通过媒体发声,“一直在想念女儿,一直在等真相。”
同情这位母亲的遭遇,只是,刑事案件还是要靠证据说话的,侦查机关最开始以强制猥亵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立案,检方确定的是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诉时未提及强制猥亵罪,肯定是有道理的。
网络曝光只能吸引大家关注,但代替不了司法审判。办案,我们还是应该相信司法机关。
网上的很多说法只是猜测,是无法依据猜测给嫌疑人定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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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于将自己的错误归咎于他人,这是人性使然。个人反对污名化被害人,我们不需要完美受害者。
不过,这是一场本就不必发生的悲剧。如果李心草没有过量饮酒,如果同行者能够陪护好李心草,这场意外就不会发生,这个本该有美好未来、承载着家人希望的大学生就不会去世。
可是,人生哪有那么多如果?最终,李心草落水,留给她的母亲无尽的悲痛。
女生,应更好的保护自己。
希望更多的人关注案件真相,也希望该案件得到公正处理。罗秉乾在李心草溺亡案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被依法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