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茗医讲堂——纯正中医,医养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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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病与证:

病,有病名,有一定的病位,有一定的属性,其发生、发展,基本上有一定的过程与规律 。在《伤寒论》中,病有三阳病、三阴病等。 证,是每一种病在不同时期的不同症状表现 。譬如同是太阳病,初期是脉浮、发热、恶寒、头项强痛等表证,而到了出现水液代谢障碍时,就会出现消渴、小便不利等里证。在《伤寒论》中,除表证、里证之外,还有桂枝证、柴胡证等名词。

2.中风:

是三阴三阳病分类中 与伤寒相对 一种类型。其命名的根据有二: 一是风性疏泄与寒性凝敛相对。如太阳病有汗称中风,无汗称伤寒。 二是指阳邪,与寒为阴相对。如大青龙证,无汗烦燥者为阳邪,为中风;身不痛但重,不烦躁者,相对之下为阴邪,为伤寒。阳明病,能食者,为阳邪,为中风,不能食者,为阴邪,为中寒。少阳病,目赤、胸中满而烦者,为阳邪,为中风;仅头痛发热,目不赤,不烦满者,相对的为阴邪,为伤寒。太阴病手足自温,不太热,不烦痛者,为伤寒;四肢烦痛者,相对的为阳邪,为中风。 由于那时还没“寒化证”、“热化证”这样的名词,所以少阴病和厥阴病,同样也都是以寒化证为伤寒,热化证为中风。

3.伤寒:

一是广义的,是 一切外感病的总称 。初起有发热恶寒的,也有无热恶寒的。发热恶寒的多发展为三阳病,无热恶寒的多发展为三阴病。二是狭义的,是三阴三阳病分类中的一种病型, 与中风相对 。如太阳病有太阳中风、太阳伤寒;阳明病有阳明中风、阳明中寒;少阳病有少阳中风、少阳伤寒;太阴病、少阴病、厥阴病也是如此。

4.发汗、解表、解外、解肌:

四者都是驱除表邪的意思,但其涵义稍有不同。发汗,是服药后必须温覆,必须达到出汗的目的。解表和解外,虽然也是以驱除表邪为目的,但是服药之后,听其自然,不用温覆,也不一定必须出汗。表,是肤表,部位一定;外,是对里而言,除了里都是外,因此 半表半里也可以叫做外,但不能叫作表 。如“欲解外者,宜桂枝汤。”“先宜小柴胡汤以解外”都是。前之外,实际是表,后之外,实际是半表半里。解肌,是指邪在肌腠,专指表邪之表疏有汗者而言,是桂枝汤的专长。

5.阳明中寒:

中寒仅在阳明病中一见 ,是与阳明中风相对。其胃阳素盛,化热迅速者为中风;胃阳不盛,化热迟缓,化燥费力者为中寒。因阳明病是胃家病,是里病,所以不叫伤寒而叫中zhong1寒(中,作平声读)。

6.传、转属、转入、系在:

, 是同一经病的深化。转属是病位和属性的变化。《伤寒论》中的“传”,并不是说这一经病变成另一经病,但是临床上由这一经病传递给另一经病而变成另一经病的情况,确实是有的。譬如:“太阳病若发汗、若下、若利小便,此亡津液,胃中于燥,因转属阳明”等等,或因误治,或是自然演变,由这一经病变成另一经病,是常有的。但这不叫“传”,而叫“转属”或“转入”。

转属 ” 和 “ ”不同,传之前的前驱期和传之后的典型症状期,其临床表现虽然不同,似前后仍是一个病。而“转属”就不同了。转属之前是一经病,转属之后又是另一经病。虽然在现代医学看来,可能仍是一种病的前后不同阶段,而在《伤寒论》中,则由于属性和治则的显然不同,就要划分为两种不同的类型而成为两种病了。转入,即转属。

系在 , 伤寒在还未转属别经之前,已经具备了转属别经的内在条件,出现了可能转属别经的苗头,叫作“系在某经” 。譬如“伤寒脉浮缓,手足自温者,此为系在太阴。”就是说,缓主内湿,手足不热而温,是脾阳不盛,这就具备了表热与太阴脾湿相搏、转变为太阴发黄的条件,所以就叫做“系在太阴”。

7.口不仁:

即口不和,是 口中粘腻不清爽,但尚未至于燥渴 。旧注解释为口不知味,不够理想。

8.脏:

若与腑对举,是指五脏,若不与腑对举,便是 包括六腑在内的腹腔全部脏器 。如“诸病在脏”(《金匮要略》)、“脏无他病”、“脏有寒”、“脏结”、“脏厥”、“脏寒”等都是。这和《内经》“愿闻十二脏之相使”和“凡十一脏皆取决于胆也”的“脏”字,都是广义的,是统所有脏腑而言的。

9.和、和之:

和,即无病 。如“口中和”,即口中清爽,不燥不渴。“表和里实”,是无表证而里已成实。“荣气和”,是荣无病。“表未和”、“里未和”、“卫气不和”,是表、里、卫气处于病理状态。 和之,是用小剂量的药物治之使和 。如“桂枝汤小和之”,“微和胃气,与调胃承气汤。”比常规汗下为轻,故称和之。

10.胃:

《伤寒论》中的 胃,是指整个消化道 说的。如“阳明之为病,胃家实是也”,胃而称“家”,显然不仅仅是仓廪之官的胃。又如“胃中必有燥屎五、六枚也”,这显然是指的大肠。

11.心下、心中:

这是单指的 胃,或胃周围 ,不包括大肠、小肠。如“烦躁心下硬” 、“心中痛热,饥而不欲食”、“心下痞硬”等都是。

12.强:

亢进 的意思,是病理现象。如“荣弱卫强”、“浮则胃气强”都是。

13.少气:

《灵枢.五味篇》:“故谷不入,半日则气衰,一日则气少矣”。是 气息微弱 ,不是短气。

14.能食:

食欲正常 ,对不能食而言。如“下利后当便硬,硬则能食者愈” 。“阳明病,若能食,名中风”。

15.颇能食:

是较能食、略能食、 食欲尚可 的意思。如“到后经中颇能食”。

16.不能食:

食欲减退 。如“阳明病,若中寒,不能食。”一是 厌食 。如“反不能食者,胃中必有燥屎五、六枚也。”

17.小便利:

小便正常 ,与小便难、小便少相区别。如“若其人大便硬,小便自利者,去桂枝加白术汤主之。”“小便利者,大便当硬”。

18.大便硬:

较坚硬的大便。有时是对大便溏而言 , 即大便正常 , 不溏不薄 , 能够成条 。如“下利后,当便硬”就是。

19.燥屎:

是坚结干硬的粪块,极易致成肠梗阻,导致自身中毒等危症。如“烦不解,腹满痛者,此有燥屎也。”

20.下利、下利清谷:

下利,即腹泻。虚寒腹泻并泻下未消化的食物,叫下利清谷。

21.热利下重:

即里急后重的痢疾。

22.哕:

指膈痉孪,俗称 打呃忒 。与胃痉挛有呕的声音无呕出物的干呕不同,也与噫气不同。

23.噫气、干噫:

噫,同嗳,即噫气。

24.烦:

热: 《金匮》第六篇“劳之为病,其脉浮大,手足烦” 之 “烦”字,《金匮集解》、《医宗金鉴》、《金匮要略易解》等均释为“灼热”或“发热”。此热乃阴虚所致,热势一般不高。《伤寒论》184条:“少阳阳明者,发汗利小便已,胃中燥烦实”之“烦”,则是指实热,乃因误治后,少阳之邪入里,化热化燥成实,形成阳明腑实证,热势一般较高。

乱: 《伤寒论》174条:“ 伤寒无大热,口燥渴,心烦,背微恶寒者,白虎加人参汤主之。”因阳明里热炽盛,邪热扰心,故有心神不宁,心烦不安的表现。《金匮》第六篇:“虚劳虚烦不得眠,酸枣仁汤主之。”此乃肝阴不足,心血亏虚而致心神失养,心烦意乱,难于入眠 。对此义,仲景常以“心烦”“发烦”、“自烦”、“内烦”、“烦躁”、”躁烦”等加以描述。

躁动: 338条:“ 今病者静,而复时烦者,此为脏寒,蛔上入其膈,故烦。须臾复止,得食而呕又烦者,蛔闻食臭出,其人常自吐蛔,蛔厥者,乌梅丸主之。”蛔 厥证的特点是阵发性发作。缓解时静如常人,发作时躁动不安,腹痛剧烈,呈阵发性绞痛,可有钻顶感或放射痛,恶心呕吐,甚至手足厥冷,诸症暴作,故躁动不已,辗转不安。显然,此 “烦“ 字若仅释为“心烦”,则与蛔厥症候出入甚远,作“躁动”解则可概之无余。因躁动是病情发作,证候显露于外而不能自制的表现。故《伤寒论选读》按云:“此烦字,当是对(蛔厥)主证的总概括,含有疼痛,呕吐,烦躁不安之意。”发作时的“烦”与缓解时的“静”相较,则将蛔厥症候特点形象地衬托和描绘出来了。

闷: 98条: ”胸中烦而呕……小柴胡汤主之。” 少阳病枢机不运,经气不利,故有胸中郁闷不舒之证。小柴胡汤能疏利三焦,调达上下,宣通内外,和畅气机,与上述病机合拍,服之,“胸中烦”等证则可消除。第158条:“复加烧针,因胸烦”乃热邪内逼,不得外泄,邪热郁于胸中所致,治当泄热除烦解闷。

甚: 179条:“ 伤寒八九日,风湿相搏,身体疼烦,不能自转侧,不呕不渴,脉浮虚而涩者,桂枝附子汤主之。”《注解伤寒论》、《伤寒贯珠集》、《伤寒论释义》等书 对其中“身体疼烦”之“烦”字,均含糊其辞;《伤寒论阐释》、《伤寒论选读》则分别释为身体疼痛和心烦或心烦闷两个症状,日人山田宗俊释为身体疼甚。钱潢、高学山、承淡庵等注均作“身体烦疼”,《伤寒论集成》更是明确指出:“疼烦二字颠倒,当作烦疼,次条骨节烦疼之语及柴胡桂枝汤证烦疼之文,皆可征也。烦疼谓疼之甚也。”且原文中“不能自转侧”之语,亦正是补充说明疼甚的程度。余如“骨节疼烦”、“支节烦疼”、“四肢烦疼”、“胸烦满”、“膝胫烦疼”、“烦惊”等均属此义。

繁: 《金匮》第十二篇: “夫有支饮家,咳烦胸中痛。”《金匮要略浅释》云:“水饮犯肺,咳嗽烦苦而胸中疼痛。”所谓“咳嗽烦苦”,即咳嗽频繁且剧烈之意。因咳嗽剧烈而频繁,连咳不已,故致胸中疼痛。又如《金匮》第十六篇的“烦咳者,必吐血”,315条的“干呕烦者”都有咳嗽频繁,干呕频作的含义。

25.阳微结:

病证名。是既有表证复有里证的一种病证, 表现为头汗出, 微恶寒, 发热, 手足冷, 心下满, 不欲食, 大便硬, 脉沉紧而细。因本证较之阳明里实燥结之证, 热结尚浅, 且表证未解, 故称为阳微结。如《伤寒论》第148 条: “ 伤寒五六日, 头汗出, 微恶寒, 手足冷, 心下满, 口不欲食, 大便硬, 脉细者, 此为阳微结, 必有表, 复有里也…… 可与小柴胡汤”。

26.除中:

证候名。中指中脏。除中即胃气衰败, 中脏阳气被除。它的形成是因寒证误用寒药, 以寒治寒, 而使胃气大伤所致。其特征为: 腹中冷反而能食, 且为大量求食, 食不知饱的反常现象, 表明胃气将竭, 病睛极其险恶, 预后大多不良。如第333 条“ 腹中应冷, 当不能食, 今反能食,此名除中, 必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