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潇湘晨报微博消息,近日,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一则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2006年时,河北男子刘同(化名)因住同一间宿舍的陈全老是用手扒其裤子,便用砖头将陈全(化名)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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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多年逃亡,刘同于2018年被河北警方逮捕。

随后,其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死者父母各1万7千余元。

同因不服一审判决,遂提出上诉,河北省高级法院决定撤销判决,发回重审。

保定中级法院认定,刘同实施犯罪行为时未满十八岁,依法应当从轻处理。

最终,刘同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

编辑:二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