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高考满分作文在网上引起巨大争议,有人实名举报浙江满分作文阅卷大组组长陈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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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文章里面称:

1、为一个考生作文强行打满分,引起社会强烈反响,请重新评分;

2、他参与了把这个满分作文发表于《教学月刊》杂志公众号的策划。后来这篇文章和陈的评点被删。

3、这位满分学生可能是他此前讲课辅导过的学生,存在“师生关系”。

4、浙江省去年的满分作文与今年的满分作文非常相似。看来陈建新害人不浅。

5、陈建新每年都会主编高考满分作文辅导书,以此牟利。

6、他讲课辅导、阅卷强行打满分、后期参与杂志和书籍出版活动,其间存在利益输送关系,请调查。

8月9日,有网友晒出“浙江高考语文作文阅卷组长”陈建新主编的高考作文书正在销售,并指出,“既当阅卷组长,又出书授课”恐有不妥。对此,陈建新回应,“不知道此事”。

嚆矢、滥觞、振翮、肯綮、祓除、孜孜矻矻、祓魅、赋魅、一觇、偏狭、洵、玉墀、婞直……你知道这些词什么意思吗?

海德格尔、卡尔维诺、麦金太尔、柯希莫、韦伯、尼采、陈年喜、切斯瓦夫.米沃什、维特根斯坦……你知道这些名字出自哪里吗?

这不是相声里的贯口《报菜名》、《兵器谱》、《地理图》,而是出现在今年的高考作文里,是浙江省2020年高考满分作文《生活在树上》里。

北京大学教授张颐武认为,这篇作文“和高考作文的要求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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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赵普光认为,那种“生活在树上”的语言,终将成为转瞬飘逝的落叶。

那篇满分作文,其实阅卷老师也未给满分。

第一位老师给了三十九分,后两位老师给了五十五分。按常理,这篇作文应取三位阅卷老师打出的平均分。

陈建新一锤定音,给了满分。当然了,身为高考作文阅卷大组组长,他有这个权力。

作为浙江省高考作文阅卷大组组长、浙江省写作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浙大副教授陈建新如是点评:

在我几十年的高考作文阅卷生涯中,这是一篇极少能碰到的考场作文......当然,这样的文字,较易令人看不懂,所以第一位阅卷老师只给了39分,但后面两位老师都给了55分的高分,说明我们的阅卷老师还是能识别作文的好坏的。作文审查组老师认真细读这篇作文,一致给出高评。

8月3日,作家马伯庸在微博评论,称该作文“辞不配位”。并认为,真正的问题,出在阅卷老师身上。

8月4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工作人员回应争议称,“这篇文章的评卷程序没有任何问题”。

8月5日,教育部聘中小学语文教科书总主编、北大语文教育研究所所长温儒敏在个人微博上指出,《生活在树上》一文“语言晦涩,有些句子不通,象拙劣的翻译,的确在有意显示‘理论性’。”

温儒敏同时认为,“这次浙江满分作文第一时间在刊物上披露,是违规的”,“高考阅卷评分应当有保密性,所有参与阅卷者均不得向外透露阅卷情况,这是纪律。”

“浙江大学人文学院中文系陈建新副教授,从2000年担任浙江高考语文作文阅卷大组组长,主持每年浙江高考语文作文阅卷工作,评定每年的满分作文!”

这是《钱江晚报》的报道。算起来,到今年,陈建新担任大组组长21年。

当了那么多年的阅卷组长,陈建新肯定有着丰富的阅卷经验,知道写作高考作文有哪些诀窍。

果然。上网随便搜一下,就搜出了陈建新主编的“高考作文指南”。

其一为《论述类文章精选精评》;其二为《高考作文实战实训》。这两本书的卖点,都是“阅卷专家陈建新领衔打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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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陈建新主编的“高考作文指南”真的有用吗?

当然。来看《书写自我的生活》。此文为二零一九年浙江高考满分作文,就来自于《高考作文实战实训》。

将《生活在树上》与之对比,不难发现,这两篇文章无论在谋篇布局、遣词用句甚至材料引用方面,简直如出一辙。《生活在树上》堪称《书写自我的生活》的仿制品。

模仿能拿到满分,世间还有比《高考作文实战实训》更值得买的辅导资料吗?

据说,陈建新不只主编“作文指南”,还亲自进行在各地开展“高考作文教学指导”讲座和开设网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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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能够亲自到阅卷组长的点拨,高考作文无疑胜券在握。

据说,陈副教授规定,在作文里敢提鲁迅、屈原、苏东坡的,都属于套话作文。打击套话作文我举双手赞成,但不能只看引用了古代著名人物,而不管文章的整体思想。

“陈组长做了总结:出现在这类套话作文中的历史文化名人,以屈原、陶渊明、苏轼为最多,可称为套话作文中的‘三巨头’,其他常见的还有庄子、项羽、司马迁,鲁迅、沈从文、胡适……而且不管作文的题目涉及的是爱国主义,还是环境保护,关怀底层大众还是建设精神文明,这些上述材料都可以被当作素材用于套作。”

据说这个“黑名单”发给了每个高考阅卷老师,看到这些名字,这个考生基本就完蛋了。

如果上面的这段揭密属实,那么,陈副教授是中国文化的专业破坏者,便坐实了。难怪数篇满分作文,都清一色外国名人的——外国的,就不算套作?这是哪家的逻辑?

陈建新副教授不容回避的问题来了——

一是作为浙江高考作文阅卷组长,陈建新副教授四处给中学语文老师、中学生讲授高分作文秘籍,是否合适?

二是陈建新一边做讲座,一边卖自己的书,一边是决定考生命运的阅卷组长,这算不算以权谋私?

三是一个医院院长,可以给医药代表办个讲座讲讲如何卖药吗?一个工商局长,可以给商户办个讲座讲讲怎么做生意吗?当然不可以。为何阅卷组长陈建新就可以出书开讲座呢?谁能给一个解释?

1954年11月出生。浙江大学人文学院中文系副教授,文学硕士(在读博士),中国现当代文学与文化研究所副所长。中国写作学会理事,浙江省现代文学学会副会长,浙江省鲁迅研究会常务理事,浙江省写作学会副会长,浙江省大学语文研究会副秘书长,浙江文学院特约研究员,杭州市作家协会评论委员会主任。

曾在《新华文摘》、《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读书》等国内多家学术杂志上发表论文,出版《中国20世纪文学现象》、《新编古文观止》等专著,主编《大学写作》、《写作概论》(与人合作),参与编写《中外写作技法大观》、《秘书学概论》等辞书、教材。主要从事中国现当代文学和写作学的研究和教学。(据浙大官网陈建新个人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