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山西晚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我省原则同意太原市万柏林区、清徐县;忻州市岢岚县、代县、河曲县、繁峙县;运城市临猗县;晋城市沁水县、高平市、陵川县;临汾市洪洞县、大宁县12个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局部修改方案,并同意12个县(市、区)农用地、建设用地布局和结构的调整。省政府指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导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各市要认真指导相关县(市、区)做好规划的实施管理工作。省自然资源厅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规划调整情况(到规划期末2020年底)如下:

太原市万柏林区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1489.78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1150.77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得突破8673.7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得突破8003.77公顷。

太原市清徐县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4206.48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21585.7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得突破13756.8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得突破12248.15公顷。

忻州市岢岚县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33857.94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29865.53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得突破3734.31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得突破2021.32公顷。

忻州市代县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28232.81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23588.0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得突破7352.09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得突破5926.45公顷。

忻州市河曲县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894.90公顷之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不得低于31062.33公顷,耕地保护目标不得低于33845.60公顷。

繁峙县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9856.86公顷以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不得低于42633.60公顷,耕地保护目标不得低于50963.94公顷。

晋城市沁水县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968.50公顷以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不得低于25470.00公顷,耕地保护目标不得低于30617.94公顷。

高平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2027.14公顷以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36806.67公顷,耕地保护目标不得低于45621.69公顷。

晋城市陵川县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7038.09公顷以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不得低于27813.33公顷,耕地保护目标不得低于32027.80公顷。

运城市临猗县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5752.41公顷以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71039.60公顷,耕地保护目标不得低于45265.53公顷。

临汾市洪洞县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3208.16公顷以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58781.36公顷,耕地保护目标不得低于67626.67公顷。

临汾市大宁县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866.45公顷以内,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得低于12933.40公顷,耕地保护目标不得低于14040.86公顷。

山西晚报全媒体记者 薛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