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灰灰菜编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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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军路,我是一名基层士官,转业命令已经下达,但因病滞留在部队(由部队管我)没有回地方,那我现在的身份是现役军人还是退役军人?如果滞留结束,我可以选择转业命令作废,让我继续在单位上班吗?(因为我们单位以前有过转业了,又把命令作废继续在单位上班的例子)。

答复(本期由灰灰菜编辑解答):

你好战友,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士兵服现役年限为“自兵役机关批准服现役之日起,至部队下达退役命令之日止计算”(士兵服役期间被处以刑罚、劳动教养的,服刑和劳动教养时间不计入服现役年限)。

因此,只要你的退役命令下达了,就意味着你的身份从那天起已经转为退役军人,而你现在由部队管着,不能代表你仍然是现役军人。

另外,因为你因符合滞留部队的条件而留在部队继续完成未完成的治疗期或其它工作,在你完成以后就需要跟随当年退役的战友一起退役安置,由所在单位将你按规定程序移交到安置地地方政府。

对于你所说可以把退役命令作废了,继续在部队上班的问题,小编暂时没听说过,也没有找到对应的政策法规。连线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他的答复是:

“有这种极个别情况,但也只是有些人同时符合退休和转业,或同时符合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的条件,在选择计划分配或自主择业其中一种方式后又想换成退休,另一种转业方式,所以在经过原单位的协调处理后转为退休,这种特殊案例一般很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