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特殊的性骚扰引发的血案

2018年8月20日,四川德阳的安医生和丈夫在游泳馆内游泳,万万没想到安医生竟在游泳池内被13岁的德阳中学学生李某及其同学猥亵。

被侵犯的安医生马上制止李某的下流行为,并要求其道歉,但李某非但拒不道歉竟还以吐口水的方式侮辱和挑衅安医生。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安医生的丈夫得知妻子受辱后非常愤怒,在泳池内对李某进行了为期两分钟的按头教训。

李某的母亲常某得知此事后,她立即带人把安医生拖进了更衣室进行打骂报复。

后来李某一家人利用私人关系非法“人肉”搜索了安医生及其丈夫的个人信息,并蓄意在安医生及其丈夫单位聚众闹事、搬弄是非。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除此之外,李某的小姨和小姨夫在常某的指使下先擅自删减、剪接了当日泳池内的视频,又买通了媒体进行虚假报道并制造舆论压力。

最后这位医德和口碑俱佳的安医生因不堪忍受此等侮辱而选择了服用500片安眠药自杀,以死明志!

据悉安医生的丈夫还是一位转业军人,在部队多次立功,还曾参与过四川地震的救援活动。这位刚强了十几年的军嫂竟因一个小恶霸和一群大流氓而落得个家破人亡的结局,怎能不令人义愤填膺?

而后李某一家了解到事情已经闹到了一发不可收拾的地步后,于是心虚且理亏的他们马上清空了当时具有煽动性和虚假性的微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德阳安医生自杀案从一开始的沸沸扬扬到逐渐销声匿迹,背后其实藏匿着盘根交错的各方势力。尽管如此,安医生的丈夫也从未放弃过上诉。

时隔700余天,2020年7月31日,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终于宣布于2020年8月5日至6日公开开庭审理绵竹市检察院指控常某、孙某等3人侵犯公民信息罪一案。

我们暂且抛开李某一家非法侵犯公民隐私的恶劣行为,先来声讨下13岁男孩进行猥亵的这一可耻行径。

我国法律将性交以外的淫秽性的下流行为均定义为猥亵。其具体表现为行为人为了追求性的刺激,以满足其变态性欲,其中强制在对方性感区进行抠摸、搂抱、吸吮、舌舐等行为均属于猥亵。

13岁的孩子正常应该已经读初一了,这个年龄的学生已经具备很强的性别意识了,因而李某在泳池内抚摸和挤蹭安医生的隐私部位已然构成了猥亵。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只不过此案所涉及的两个客体比较特殊,猥亵方是个半大不小的孩子,而被猥亵者是一位成熟的中年女性。如果施暴者和被害者的角色调换一下,那么所有的舆论一定会不约而同地对施暴者予以口诛笔伐。

但当施暴者是一个未成年的孩子时,有些圣母心泛滥的人和“慈母”群体便企图对施暴者宽大处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觉得这只是玩笑行为,以免影响孩子的前程。

可施暴者是未成年人就理所应当被原谅、宽恕甚至放任自流吗?还是说大家要眼看着他多行不义,等到成年再跟他秋后算账、一举拿下?很显然这两种处理办法均有失妥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

  • 1.十四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需要对任何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 2.对于不满16周岁但已满14周岁的人,犯八种犯罪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 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 3.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4.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综上所述,李某的年龄只符合第一条即:十四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需要对任何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所以依法李某无需承担任何刑事责任,可以继续为所欲为、为非作歹。

但我们都知道随着年龄和体力的增长,再加上他父母的溺爱和教唆,他这个狗改不了吃屎的毛病迟早会铸成大错。现在地铁公交上的“猥亵男”、“强奸犯”就极很有可能就是李某这样的小流氓的成年版。

层出不穷的未成年人猥亵案

其实,近年来未成年人猥亵他人的事件并不罕见。

18年7月,上海迪士尼内一男童摸某姑娘的屁股,姑娘找其母亲理论却被她反咬一口甚至拳脚相加。

该母亲甚至口出狂言:“你他X有妄想症吧,长这个X样,谁还摸你屁股呀?”

20年5月,在上海七宝万科的西西弗里书店里,一个 10 岁男孩主动接近5岁女童,在光天化日之下男孩竟不慌不忙地对小女孩“下手”了。

他先是诱导小女孩跟他一起去男厕所,接着掀起女孩裙子,脱掉小女孩的内裤,抚摸小女孩的下体,然后又让小女孩抚摸自己的下体,甚至诱骗小女孩舔自己的下体。

懵懂的小女孩,跑过去告诉妈妈有男孩欺负她,母亲这才知道刚才女儿受到的侮辱,立刻找男孩的家长理论。男孩家长死不认账,气焰嚣张,没有道歉。

小女孩父母费尽周折拿到了监控录像后第一时间报警处理,男孩家长拒接电话,拒绝去警察局做笔录,直接玩起了“消失”。

而且律师也很遗憾地告诉小女孩父母,小男孩才 10 岁,真的开始走诉讼程序,即使官司赢了,也不能拿他怎么样 ... 最多是一句道歉就完了。

走投无路,小女孩父母在微博公布了对方的恶行,请大家有小孩的离这家人远一点。

在这一系列案件中,我们发现了以下共同点:

1. 未成年人的性教育出现了严重错位,要么过分早熟要么一无所知,也就是说大多数未成年人未接受过科学系统的性教育。

2. 每一个小流氓背后都有一个更加无耻的家庭和一个蛮横无理、机制溺爱的母亲。这也反映出此类未成年家庭教育的缺失。

3. 此类事件一经告发,最后的解决办法极有可能就是一句道歉,有时候连道歉也没有,更别提法律制裁和教育了。最后施暴者像没事人似的,而受害者的心理却留下了阴影。

“小流氓”的养成及其防范

因过频繁接触电子产品,现在的孩子普遍早熟。网上的信息良莠不齐,一些淫秽色情网页随处可见。很多未成年人没经过正规性教育引导,而又因为好奇浏览过不良网页很容易就会误入歧途,于是像李某一样的未成年猥亵者就出现了。

但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女孩还是男孩都要有极强的自我保护意识,尽管女性多为弱势的受害群体但在受害者中男性也占有一定比重。

在人道主义的原则下,法律很难再把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下调,这时候家庭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对于某类家长的护犊教育我们深感到不齿,好男儿行得端做得正,有责任、有担当岂能纵容孩子做出如此龌龊的事。慈母多败儿,最终只会自食恶果。

身为受害者也要勇于发声,很多流氓就是压准了受害者不好意思、没有勇气发声的弱点才愈加猖狂。当受害群体的反抗意识普遍强烈起来时,很多有歪心思的人也只能夹着尾巴老老实实做人了。

其实这种事情在生活中离我们并不遥远。

我的一位大学女同学人长得高挑美艳,大二那年她出门坐公交时就遇到了变态色魔。她站着扶着公交车把手,突然发现有人往她身上蹭,她一回头发现是一个穿着校服的初中生所以也没多想。但那个中学生越来越过分,我同学移一移位置他就赶快追上来,后来他竟公然掏出自己的生殖器进行挑逗,我同学大惊失色回寝室还恶心好久。

还有在生活中,很多母亲还会把半大不小的男孩子带进女厕所、女浴池、女更衣室,甚至在大庭广众之下给男孩子把尿,这样的行为是亟待避免的。因为被母亲这样带大的孩子是很难树立正确的性别意识、保持安全距离的。在潜意识里就缺少规矩和尊重的人未来怎能不会出问题呢?

面对未成年及其监护人的如此恶劣的嘴脸与行径,我们真的还能网开一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