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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在线8月8日讯 8月7日,湘潭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部署启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推进平安建设。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罗伟出席。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安排,会议下发了《湘潭市创建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及《创建考核试行办法》,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实施步骤,安排了创建的重点任务。

会议指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民生工程,是任务所在、发展所需、群众所盼,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对标对表,确保创建任务不打折、标准不降低。

会议要求,要加强党的领导,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加强治安基础要素管控,进一步落实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基础管控措施、落实风险源头防控,下大力气抓好社会治理的基础性、源头性、支撑性工作。要凝聚创建合力,进一步强化区域协作、部门合作、群防群治、科技防控,为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