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公告(第一、二批)

根据国家38个部门联合签署的《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进行限制,一处受限,处处受限。在贷款汇款、飞机动车、高档消费、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工作中,将依法受到限制或禁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以下企业因涉及未及时报送公示年度报告的,或登记的经营场所与实际不符的,或因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情况已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温馨提示:根据《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企业自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之日起3年内改正,可向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改正,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法定代表人、董事等三年内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科:22129998

敖江镇市场监督管理所:26210113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诚信兴商

以法为度

以信为本

请大家互相转告,珍惜来之不易的信用

文章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连江微新闻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公众号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文章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