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市金水区法院执结了一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涉案赃款6.7万元全部执行到位,并发还受害人。
2017年以来,被告人代某、张某、代某杰经常纠集在一起,以威胁手段在足浴行业、医疗行业多次实施敲诈勒索,敲诈勒索金额共计6.7万元,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
2019年1月,根据被告人代某、张某、代某杰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金水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代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被告人代某杰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人缴纳了罚金,但并未退赃,该案依法移送执行,追缴赃款6.7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莫动带领团队成员先后前往被执行人代某、张某、代某杰的住所地调查其财产,并告知三人家属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要求其家属配合法院执行。经过莫动耐心的释法明理后,三人的家属均表示愿意配合法院,退赔受害人款项,分别将涉案款项转入法院账户,最终,涉案赃款6.7万元全部执行到位。
来源:金水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