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3万!

闵行对吸烟动真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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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区卫监所开出了上海控烟违法场所的首张“顶额罚单”,该罚单是自2017年3月1日《条例》修正案生效实施后,开具的第一张最高场所控烟罚单,处罚对象是上海求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虹桥古玩城的营业执照单位名称),罚款金额3万元

案件经过

虹桥古玩城位于金汇路528号,是闵行比较大的古玩花卉市场,人流比较大,尤其是地下一层的花卉市场。4月26日晚,区卫监所从上海新闻综合频道获悉:虹桥古玩城地下一层商铺出现控烟管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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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一早,区卫监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监督检查,发现:

该场所地下一层没有设置统一的禁止吸烟标识和监管电话

在地下一层过道、转角查见若干烟蒂

在二层办公区域查见烟具两个

在副总经理办公室内查见烟具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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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当事人在禁止吸烟场所未对吸烟者进行劝阻未在醒目位置设置统一的禁止吸烟标识和监管电话设置与吸烟有关的器具未履行禁烟义务

处罚依据

本案违反了《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九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十八条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裁量依据

执法力度(处罚力度的轻重)取决于违法行为的轻重、造成社会影响的程度,以及有无其他妨碍执法的行为

按照《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相关规定,

该公司之前控烟管理工作出现过问题,区卫监所曾于2019年1月2日因该公司在禁止吸烟的场所设置吸烟有关器具,未履行禁烟义务对该公司做出过行政处罚;

此次又未对吸烟者进行劝阻、未在醒目位置设置统一的禁止吸烟标识和监管电话、设置与吸烟有关的器具的行为违反了第九条中的三项;

闵行正积极创建国家文明城区,不断加强控烟管理,营造无烟环境;

经新闻媒体报道后造成社会舆论负面影响,属于“情节严重中,禁烟场所所在单位违反第九条规定且具有其它从重行为的。”

综上,本案符合“处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的裁量幅度,给予上海求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3万元处罚。

追踪复查

7月7日,区卫监所对该公司开展了追踪复查,发现该公司已积极开展了整改工作,现场未发现烟蒂和吸烟人员,市场内醒目位置都张贴了禁止吸烟标识和监管电话,在室外设立了吸烟点,引导吸烟者到吸烟点吸烟。

4月27日同一天的检查中,区卫监所执法人员还在地下一层G016商铺的上海雨彤花卉有限公司办公区域内查见办公桌上设烟具两个,内有烟蒂若干个。

经调查核实,当事人在禁止吸烟的场所设置吸烟有关器具,未履行禁烟义务。作为另案处理,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未履行禁烟义务,对其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

资料:区卫监所

记者:陈美玲

编辑:陈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