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8月5日晚上的一场中超比赛,金信煜91分钟绝杀,山东鲁能0-1上海申花。这一场比赛中,中超裁判又出现了一次争议判罚,引起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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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79分钟,佩莱的一次快发任意球,莱昂纳多反越位成功,却被身后的秦升追尾推倒在地,主裁判王哲立刻吹哨,判了任意球,但没有出牌。

有不少球迷又开始骂了,最后一名防守球员犯规,不是红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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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骂王哲不给红牌的,跟骂艾堃判“点红套餐”是同一班人。当然了,伊沃制造丹尼尔森犯规,地点球+黄牌可能比较合理,点球+红牌是有点过了。

不过,比较秦升和丹尼尔森作为最后一名防守球员犯规,出不出牌或黄牌还是红牌,这是要看进攻球员当时是处于哪种情况下被犯规了。简单来说,“有希望的进攻机会”是黄牌,“明显得分机会”是红牌。

从最终的判罚来看,王哲认为莱昂纳多不是有希望的进攻机会,而艾堃认为伊沃那个是明显得分机会。

《足球竞赛规则》第十二章“犯规与不正当行为”,已经明确指出“破坏明显得分机会”需要考虑4种情况——

1、犯规发生地点与球门间的距离;

2、比赛发展的大致方向;

3、控制球或得到控球权的可能性;

4、防守队员的位置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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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秦升犯规的地点,距离球门有30米,而且皮球往回弹,莱昂纳多得到控球权的可能性不高,所以不应该把秦升的犯规定义为“破坏明显进球机会”,王哲不出红牌是合理的。不过,这理应是一次“有希望的进攻机会”,所以秦升应该领黄牌。

说到“破坏明显进球机会”,中甲有一个“经典”的案例。

《足球竞赛规则》已经写明:“无论发生在何处,当队员用手球的犯规破坏对方进球或明显进球得分机会时应被罚令出场。”

当时新疆雪豹纳欢门将顾俊杰在禁区外用手破坏浙江绿城的进攻,主裁判傅明看了录像回放后确认是黄牌。傅明认为只是“有希望进攻机会”,而不是“明显得分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