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30日下午,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赣南宾馆召集召开了赣州市盛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泰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我所公司与破产团队律师作为管理人代表,与该案合议庭成员、债权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共同参加了本次会议。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盛泰公司于2012年2月13日登记设立, 注册资本800万元,法定代表人黎泰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销售;农林项目开发与管理;房屋租赁;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设计及施工;国内一般贸易等。

自2015年起,盛泰公司开发建设的“泰成大厦”因无后续资金投入,停工至今,房屋无法交付,公司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2019年,江西建工第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向赣州中院申请盛泰公司破产清算,赣州中院裁定受理后面向社会公开选任管理人,最终确定由江西公仁律师事务所任本案破产管理人。截至2020年7月17日,管理人已接受102位债权人申报债权,申报总金额超过7.3亿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当日,已申报的债权人中有87位参会,占到已申报人数的85.29%,所占债权额约占到法院为债权人行使表决权确认临时债权额的97.54%。会上,赣州中院指定债权人黄剑平为债权人会议主席;管理人向债权人做了阶段性工作报告并对债权登记及审查情况进行了说明;债权人会议还依法选举了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并由全体债权人对其他授权事项进行了表决。下一步,管理人将在法院指导下抓紧推进债权核查工作,并在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下妥善管理、处置好公司资产,为最终的财产变价、分配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