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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璟璟

据央视报道,国家医保局日前正式公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保健药品、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等药品,以及其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的药品不得纳入《药品目录》。《办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建立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

“保健药品不纳入医保”,这一新规,还是超出了很多人原本的预期。特别对于不少老年人来说,购买保健品,几乎就是日常刷医保卡的主要用途,而不少药店同样以此赚得盆满钵满。今后,这一巨大的产业链条,将从根本上被切断。

当然了,在《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此次调整之前,多地早就明确,不得用医保卡刷保健品,应该说此举是具备高度共识的。我们知道,医保基金是救命钱,相关资金必须用到正处、用到刀尖上。具体来说,就是优先保障临床用药,就是要保障病有所医、病有所保。保健品,显然不符合这一功能定位。

需要清醒认识到的是,不少地方医保基金可持续性还面临着压力,甚至有时年底还面临可支付余额不足的境况。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必须进一步优化“药品名录”。诸如保健品等只会空耗医保资金,而不会对治病救人、居民的健康福祉产生助益。及时将之剔除,这对于让有限的医保资金发挥最大价值,是极其必要的。

保健药品不纳入医保,这除了经济效用角度的考量之外,其实也是一次科普和去昧。“保健品不是药,更不能治病”,居民个体可以自费为保健品信仰买单,但公共财政绝对没有义务为此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