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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督促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在内心深处铸牢党的初心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成为自觉、落实在行动。近日,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开展法院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中,率先设立“政治监督员”机制,并采取“一听二查三核四实”的方式,全面加强政治监督,推动广大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攻坚克难敢担当、清正廉洁做表率,不断夯实机关干警的思想根基,扎实有效推进干部监督工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

明确“十一条”监督职责

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把政治理论学习、政治纪律规矩监督、干部的思想动态、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贯穿于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全过程。督促干警守牢意识形态阵地,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塑。

设定“四项”监督方式

一“听”

即出席、参加所在部门召开的庭(局)务会议等部门会议,广泛收集、听取群众讨论;

二“查”

即查看相关档案资料,掌握干部日常言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情况;

三“核”

即核实个人事项、廉政档案,抓早抓小抓经常;

四“实”

即参加政治部召开的政治督导员工作会,汇报工作,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落实政治督导员“三项”工作纪律

即:

严格执行职责范围内的任务,不得干预部门正常工作开展,督察工作中遇到重要情况,应及时向政治部报告;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在工作中知悉的工作秘密及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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