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的书透着一股腐烂的气息,读起来黏黏糊糊,笔下的人都有着一种病态。

年轻男人轻浮油滑不事营生:《第一炉香》的乔琪乔以及《倾城之恋》的范柳原,都是大户人家子弟,整日无所事事,凭借一副好皮囊专钓涉世未深的女人上钩。

年老男子老奸巨猾又虚伪好色:《色·戒》中的大汉奸易先生,狐狸一样狡猾,老鼠一样谨慎,垂涎美色,一旦出事手段狠毒,六亲不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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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女人爱慕虚荣又自我欺骗,急于把自己卖个好价钱:落难女学生葛薇龙,因为虚荣心,嫁给不爱她的乔琪乔,一边出卖自己赚钱养老公,一边做皮条客为姑妈拉人。而白流苏为了让自己再次风光再嫁,和范柳原斗智斗勇,表面的风光与背后的卑贱只有她独自品咽。

年老女人空虚寂寞又嫉妒成瘾,破坏晚辈的好姻缘,拉她们一起做旧时代的陪葬品:《金锁记》的曹七巧亲手毁掉女儿的幸福,为了留住儿子,把两个儿媳都折磨死,教唆儿子吸鸦片。

因为时代和家庭的原因,无疑这些人都是不正常的,有的甚至是变态的。

顾曼桢是张爱玲笔下为数不多的一个健康疏朗的人。

曾经,曼桢被姐姐曼璐拉下水差点也做了旧时代的陪葬品,是张爱玲把她救了出来。

曼桢是张爱玲所塑造的人物中一个真正从旧时代走出来的独立女性。

她身上多少有些张爱玲自己的影子,所以《半生缘》也被称作张爱玲的自传式小说。

一、

曼璐曼桢就像一朵双生花,她们不仅容貌相像,命运也曾一度戏剧般的相似。曼璐曾经卯着劲把曼桢托起来,迎向光明;后来又狠下心把妹妹拖下水,坠入黑暗。一夕之间,姐妹俩多年的努力付诸东流。

曼璐对曼桢的一生影响极大。她是曼桢最愧疚的人,也是曼桢最不想成为的那种人。

顾父去世后,家里失去了经济支柱,只剩下两个老太太和一堆年幼的孩子,17岁的曼璐挺身而出,为了养活全家人,退掉婚约,做了妓女。

因为这份工作,全家人住上了独立的两层楼房,5个弟弟妹妹吃饱喝暖,还有学上。

对于曼璐的牺牲,全家人都有几分愧疚。而曼桢不仅愧疚还疼惜姐姐。

因为这样的工作,毕竟为世俗所不齿。而家人也不会以此为荣,花着曼璐的钱,心里始终不是滋味,在外面又极力遮掩。所以,曼桢中学一毕业,立马跑出来工作,想赶紧帮姐姐分担。

因为姐姐工作性质的原因,家里经常来一些男人。曼桢出于一种本能的自卫,始终装扮朴素,常年穿着一件蓝布衫,那些娇艳的颜色、时髦的发型,一概不碰。

哪怕在和沈世钧谈恋爱期间,她也没有改变装束。后来才有沈世钧的嫂嫂和翠芝嘲笑她这位上海滩来的年轻女孩穿着老土。直到,曼璐出嫁后,曼桢第一次穿上一件浅粉色的旗袍,原来也是清冷美丽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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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姐姐出嫁后,曼桢心情轻松了,担子却重了。

因为之前花着姐姐的钱,心里一直疙疙瘩瘩。如今姐姐已出嫁,家里生计没有再让姐姐承担的道理,她成了家里的经济支柱。一日打三份工,一份写字员工作,两份兼职家教。

虽然辛苦,但这钱花得心安理得。

这是曼桢的傲骨。

一个女人的独立首先是经济独立。

她证明自己可以通过正大光明的工作自食其力,养活家人。

这样独立自主的女人在张爱玲书中寥若星辰,这也是张爱玲这个童年不幸的天才女子一生所践行的。

正是这份傲骨,让曾经痴恋姐姐曼璐多年的张豫瑾对其心生佩服与好感。这样的一个年轻女孩子,每日打几份工,养活一大家子人,还能保留一份朝气和闲静的风度。

也正是这份傲骨,让她与世钧拉开了距离。即使没有后来其他人的阻挠,她们两个也很难走到最后。

当她听说世钧用自己的钱,给她买了一个水晶戒指时,她不知有多高兴,一点也不在意它的廉价。后来得知沈世钧不和她商量,便辞去自己喜欢的工作,接手家里的生意时,她对沈世钧是有些失望的。

对于养家糊口,曼桢志在亲力亲为,不管多辛苦,始终余勇可贾,而世钧则不同,他觉得自食其力没问题,如果要养活母亲和嫂子侄儿,一定要靠家产。所以他才决定辞职,回家一心争家产。

也就是说,在经济上,曼桢是完全独立的,而世钧是半独立的。

另一个让两人渐行渐远的因素,是两人对待感情的态度不同。

曼桢对待两人的感情始终坦坦荡荡,而世钧对待两人的感情始终遮遮掩掩。

刚确定关系没多久,曼桢就告诉沈世钧自己家里的一切,尤其是姐姐顾曼璐的工作。而曼桢第一次到世钧家,世钧竟然告诉父母曼桢是叔慧的女朋友。

当父亲告诉世钧,曼桢是曾认识的舞女曼璐的妹妹时,世钧一口否认曼桢有姐姐。为了遮掩这件事的真相,他自私想让曼桢以后和姐姐杜绝来往,并让其家人搬家。

这一点完全激怒了曼桢,而后曼桢抛出了一个问题:嫖客跟妓女谁更不道德 ?

这个问题可以看出曼桢对当时父权社会的一种控诉和反抗。她知道男权社会下,女人活得有多卑贱,而又是那么迫不得已。所以她疼惜姐姐,却不愿成为她那样的人,因为她明白姐姐做了那么大的牺牲,这个社会依然在践踏她的尊严。

从根本上来说,曼桢和世钧最大的不同在于:对男权社会,曼桢是反抗的,而世钧是妥协的。

三、

令人心疼的是,一直保持昂扬姿态的曼桢一度也对男权社会妥协了。

施暴人是姐夫祝鸿才,母亲顾太太是帮凶,主谋则是她的好姐姐曼璐。

曼璐婚后并不幸福,祝鸿才那种虚伪寡义的人没几天就露出了嘴脸,而且明显表示对曼桢有意思。

后来,曼璐得知曾经的青梅竹马豫瑾爱上了曼桢,还有一沈家少爷追求曼桢,甚至自己的丈夫也垂涎三尺。

对曼璐来说,她为了家人,沦落风尘,所嫁非人,自己这一生是完了。唯一的一点青春,是她和豫瑾之间的往事,如今豫瑾为了曼桢,亲口否认他们曾经的美好。这一下掐灭了她生前的一丝光亮,全然坠入黑暗,而黑暗催生了她的嫉妒与报复。

嫉妒最终战胜了姐妹情,令曼璐走上曹七巧的道路。

她设计让祝鸿才强暴了曼桢,又睡服母亲对此事不管不问,对沈世钧谎称曼桢已结婚。

可以说,她一手毁掉了曼桢的幸福。

最后,曼桢被迫生下祝鸿才的孩子,在好心人蔡金芳的帮助下逃出曼璐夫妇的魔掌。

即便此时,遭遇如此不幸,曼桢也没有自暴自弃,她只是远离了一切令人失望的家人,在一所偏远的乡村小学当教员。

曼桢真正向命运妥协,是几年后,她自愿嫁给祝鸿才。

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得知沈世钧已经和石翠芝结婚。当时,曼璐已死,她的亲生孩子荣宝病重,她前去探望,然后又看到祝鸿才对她恭敬的态度。最后为了荣宝,心灰意冷的她嫁给了祝鸿才,步了姐姐的后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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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曼桢发现她这一步是彻彻底底走错了。

她和祝鸿才没有任何可沟通之处。没得到她之前,祝鸿才态度还挺好,到手之后,觉得她不过如此,不会打扮,人有没趣。于是两人经常争吵。但不管吵多凶,曼桢从不翻旧账,因为说以前,只会让自己更不堪,毕竟这次是她自愿的。

嫁给祝鸿财的那几年,她始终有一种不洁感,觉得这样的日子过得对不起自己,更无脸见曾经对自己好的人。

所以她拒绝和一切旧友联系,不管是真心关心她的张豫瑾,还是帮助她出逃出的蔡金芳,甚至是日夜思念的恋人沈世钧。

有一次,曼桢给母亲汇钱,回来的路上,看到一个神似沈世钧的人,竟吓得跳上电车落荒而逃。最后确定,那就是沈世钧,庆幸对方没有认出自己。

那是曼桢一生中最灰暗,最绝望的时光。恨不得死去,又不能死去。整个人陷在绝望泥潭中,又无力挣扎。

最后,祝鸿才出轨的消息解救了她。离婚的念头,成了她活下去的动力。她搜集好祝鸿财出轨的证据,请以前的学生帮其打官司,为了夺得荣宝的钱抚养权,欠下一屁股债,好在赢了官司。

终于,她又过上了自食其力的生活,虽然一个人带着孩子很辛苦,单但清清白白的赚钱,日子过得比过去几年都舒心自在。

最后,她和沈世钧那次重逢,实际上是对自己过往青春的一个交代。

两人都明白,出门即诀别,伤心流泪在所难免。对曼桢来说,这已不算什么,最要紧的是,她已经找回了自己。

这部小说,1951年,张爱玲以《十八春》的名字初次发表。十多年之后,身在美国的她,对文中多处修改,于1968年再次发表,名为《半生缘》。

一向下笔犀利,言语刻薄的张爱玲对顾曼桢是处处留有温情,可见张爱玲对顾曼桢的感情之深。这个骨子里独立反叛的女孩子,几乎成了她笔下唯一一个从旧时代走出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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