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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学生努某某去酒吧请女生喝伏特加

小编的话:8月1日,“浙江大学”决定“给予努某某开除学籍处分”,通告称“7月20日,努某某事件引发网络关注后,现已查实,努某某存在多项违纪违规行为,应被处分人要求,学校还进行了不利处分听证等程序。听证会上,被处分人对违纪事实无异议。”网友们却似乎不太买账,“科普,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只是瞒不住罢了。”“没有网友们的穷追猛打,浙大会做出开除决定吗?”但也有力挺浙大的“犯了罪的,就是要依法处罚。办了错的,就要认识并改成。敢于直面问题及矛盾,知错能纠。正义迟到可以,旷课不行。浙大,你依旧是我心中的浙大,依旧是我努力的目标!”

浙江大学

可能有朋友纳闷了,这不是处理了吗,为啥还这么多责怪“浙江大学”的?小编来回溯一下事件经过。7月17日,“浙江大学”官方社交账号公布了一则《浙江大学关于给予努××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努××,2016级学生。2020年4月17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决该生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努××留校察看处分,期限12个月,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到期可以申请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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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某某

《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有这样的规定:“学生违反国家法律,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受到治安处罚的,分别给予以下处分:(三)被司法机关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的,给予留校察看或者开除学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知情人士表示:“努XX为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土木工程系2016级本科生。据浙江大学交通工程所官网显示,努XX在本科毕业生名单上,其毕业设计的题目为《杭州市昙花庵路工程跨运河桥梁设计》。”

努某某

对照《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的规定,努XX因强奸罪被判缓刑一年半,符合“留校查看”或“开除学籍”的处理方式,因为努XX系学生干部,所以“浙江大学”考虑其系初犯,且有强烈的悔恨意识,来自民族贫困地区,是今年的毕业生,“从教育挽救民族学生的角度出发,学校酌情从轻对该生的违纪处分”,事实上努xx的处分是在规定范围内的,但是网友们不太满意,认为“留校查看”处理过轻,所以才有了这次“浙江大学”撒销原处分,重新处理的一幕。

网传判决书

努XX涉强奸获刑后,九名曾与其有接触的女生爆料称,自己在不同场合曾遭到努XX的猥亵。这些女生与努XX通过网络结识,均自称在相约出游后遭到侵害。按照大学生小玉(化名)的说法,直到努某受处分的消息曝光,自己才知道此前遭遇并非个例。小玉称自己曾与努XX一起喝酒,酒醉后被带至酒店,并遭到努的侵犯。按照小玉的说法,2019年4月19号,自己通过一款社交软件结识努XX。4月19日,小玉和努XX见面,先逛浙大校园,之后又先后去咖啡厅、商场,最后,努XX提议到酒吧。当晚8点,两人来到一家酒吧。小玉回忆,自己喝完四分之一瓶伏特加后,便有醉酒的感觉。晚上10点左右,小玉被带到一家酒店,“等我醒来以后发现自己躺在桔子酒店的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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桔子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