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期间,拆迁户和拆迁部门之间经常会有各种各样的矛盾,而这些矛盾的核心焦点问题,总是拆迁安置补偿问题,如果拆迁户既不与拆迁部门达成不成协议,也不愿意妥协退让,那么拆迁户就很可能会遭遇非法强拆。但如果是行政机关强拆,拆迁户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如果遭遇了不明人员强拆,拆迁户连告谁都不知道,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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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期间,“不明人员”强拆,尽管大家猜不到这些“不明人员”具体是谁,但所有人对此都心知肚明,这些“不明人员”就是地方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所雇佣的。试问,如果没有征地拆迁,还会有这些闲来无事,专门“无偿义务”强拆老百姓房屋的人出现吗?如果没有人支付报酬或发出命令,这些“不明人员”会来强拆房屋吗?很显然,“不明人员”强拆房屋,肯定与地方政府和房屋征收部门脱不了干系。

遭遇非法强拆后,如果因为拆迁户没有证据就不能起诉,那难道只要拆迁部门把强拆做得足够隐蔽,就可以肆无忌惮强拆拆迁户房屋、又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了吗?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在(2018)最高法行再106号《韩锋、武汉市人民政府城乡建设行政管理房屋拆迁管理(拆迁)再审行政裁定书》中明确了这样一个观点:“在被拆除房屋位于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征收范围内的情况下,除非市、县级人民政府能够举证证明房屋确系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由其他主体违法强拆,人民法院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推定强制拆除行为系市、县级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主体实施”,因此,如果拆迁户遭遇了非法强拆,却通过多种途径也无法确认强拆机关,那么大家可以及时委托律师,对当地区县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诉讼。

征地拆迁维权,是一个复杂系统的工程,不仅要关注各种维权程序的期限问题,还要对提起何种法律程序进行仔细甄选。因此如果您在征地拆迁期间遇到了法律问题,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必要时进行委托,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