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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税人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取得的定额补贴,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根据《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的规定: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2、医疗机构接受其他医疗机构委托,哪些情况不缴纳增值税?

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医疗机构接受其他医疗机构委托,按照不高于地(市)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包括政府指导价和按照规定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等),提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所列的各项服务,可适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七)项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3、单位将自产的货物通过公益组织捐赠给贫困地区,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或直接无偿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增值税。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

4、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怎么缴纳增值税?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注释

5、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提供境内机票代理服务,怎么缴纳增值税?

根据《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的规定,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提供境内机票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客户收取并支付给航空运输企业或其他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的境内机票净结算款和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所以公司提供的境内、外机票代理服务可以按照收取客户的全部款项扣除支付给航空公司或其他航空运输代理公司的款项后的余额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