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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加大办案力度,努力提升黑恶案件办理质效。开展专项斗争以来,市、县两级检察院共起诉黑恶案件55件315人;市检察院被评为“2019年度福建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我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县两级检察长切实担负起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重点工作实行挂图作战、清单调度、项目化销号管理。开展专项斗争以来,市、县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黑恶案件39件,出庭支持公诉24件,有力打击黑恶犯罪。

扎实推进“六清”行动,始终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严把案件质量关口,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化优势,对所有涉黑恶案件第一时间介入,市、县两级检察院同步提前介入涉黑恶案件44件;加强对退回补充侦查和延长办案期限的监督,对审查起诉的涉黑恶案件实行清单管理;将依法严惩方针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机结合,在办理涉黑恶案件中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检察机关把深挖彻查涉黑恶犯罪及“保护伞”作为主攻方向,采取检察长“签字背书”、统一规范线索管理、建立线索台账等举措,全力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在办理涉黑恶案件中,加强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分析研判,深挖案件背后可能存在的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等问题,发现并及时移送“保护伞”及腐败问题线索;坚持将“打财断血”工作贯穿于黑恶案件办理全过程,积极引导侦查机关清查黑恶犯罪涉案财产,依法监督采取査封、扣押、冻结、判处财产刑等措施,着力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逐案分析倒查涉案单位及相关部门存在的管理漏洞,发出检察建议44份,提出完善制度、强化监管、依法处理的意见和建议,从源头遏制黑恶势力滋生。

来源:三明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陈辰酉、陈雪珍)

新媒体编辑:李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