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发声明表示,认同及支持选举主任裁定12名立法会换届选举参选人提名无效。

特区政府指出,选举主任仍在审核其他参选人的提名,不排除还有部分获提名人士的提名无效,选举主任的决定与政治审查、限制言论自由或剥夺参选权无关。

特区政府引述选举主任的理据指,决定获提名人士的提名是否有效时,核心问题在于是否符合拥护《基本法》及保证效忠中国香港特区,并引用陈浩天案判词指,拥护《基本法》的意图,并非仅仅遵守《基本法》,更需支持、推广及信奉《基本法》。

特区政府表示,支持香港独立、民主自决、支持港独为自决选项、寻求外国政府或政治组织干预有关本港事务、原则上反对全国人大常委制定《港区国安法》、反对将《港区国安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公布实施、表明意图于立法会占多数后,无差别地否决任何政府提出的立法建议、任命、拨款申请及财政预算案,以迫使政府接受政治要求、及拒绝承认中国对香港行使主权,以及香港作为中国一个地方行政区域的人,不可能真诚地拥护《基本法》,因此不可能履行立法会议员职责。

特区政府又指出,不会容忍任何针对选举主任的羞辱或恫吓,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警方等执法部门会跟进恶意行为。(总台记者 周伟琪 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