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伴随着征地拆迁工作的增多,拆迁方与被拆迁方之间的矛盾也变多了,而这些矛盾的核心焦点问题,总是拆迁安置补偿问题。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人们开始把“拆迁”和“一夜暴富”画上了等号。更有甚者,认为“家里的人头越多,自己可以获得的补偿也越多”。那么这种想法是对的吗?小编今天带您详细了解一下安置拆迁中对于“补偿”的一些规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一、补偿规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款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并且依据本条例第三条规定:“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二、补偿方式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由此可知,拆迁的补偿并不主要是家里人口的数量来决定的。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行为时,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是会考虑相关因素的,如家里有一个年迈老人,亦或是有一个尚未学会走路的婴儿,但是我们要知道,这些因素不会必然对补偿的方式或是金额产生什么较大的影响。

征地拆迁维权,是一个复杂系统的工程,不仅要关注各种维权程序的期限问题,还要对提起何种法律程序进行仔细甄选。因此如果您在征地拆迁期间遇到了法律问题,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必要时进行委托,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