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多家港媒7月30日消息,有12名香港立法会议员参选人被裁定提名无效,包括非法“占中”头目之一岑敖晖、前“港独”组织“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等。30日下午,黄之锋、岑敖晖等12人先后在个人社交账号上确认了这一消息。

据港媒报道,被裁定提名无效的有公民党四名立法会选举参选人,分别为参选法律界的郭荣铿、新界东的杨岳桥、港岛的郑达鸿和新界西的郭家麒。港媒透露的名单中,还包含参选新界东的刘颖匡、新界东的何桂蓝、参选港岛区的南区区议员袁嘉蔚、参选港岛区的郑锦满、参选港岛区的梁晃维、参选会计界的梁继昌。此外,非法“占中”头目之一岑敖晖、前“港独”组织“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也被裁定提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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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约16时,公民党的谭文豪在社交平台上确认,公民党四名立法会选举参选人杨岳桥、郭荣铿、郭家麒和郑达鸿被取消参选资格。与此同时,刘颖匡、何桂蓝、袁嘉蔚、郑锦满、梁晃维和梁继昌、黄之锋、岑敖晖等人亦在个人社交账号上承认,其收到选举主任回复,提名被裁定为无效。

另据南都此前报道,7月26日,九龙东选举主任蔡敏君向已递交提名的黄之锋致信,要求黄之锋就是否支持“民主自决”、是否请求外国制裁香港、是否反对香港国安法等问题作出回答。

7月27日,黄之锋发表回应,一反其“港独”行为,为获得“入闸”资格掩饰立场,狡辩称不主张“香港独立”、“自决”,不会做出违反香港国安法的行为。

这与他此前的言论明显不符。7月18日,黄之锋在社交媒体上发文称,“签或唔签并无实际意义”。其选择在本届立法会选举不签署确认书,“原因很简单,因为签署与否,根本毫不影响自己的‘入闸’机率,那倒不如直截了当,拒签了事。”

据南都此前报道,黄之锋生于1996年,父母均是香港人,他擅用社交媒体,曾借助直播煽动暴徒非法集结;他“能言善辩”,频频在接受外媒采访时将其罪行美化成“为了民主”;他也被“光环附体”,曾登上《时代》周刊亚洲版封面,被称为“占中”运动的“脸面”。此外,黄之锋曾与美国官员有所接触,勾结外国“反华”势力。

黄之锋等人这一行径引发了香港各界强烈愤慨,文汇网曾发表评论文章怒斥黄之锋等人“丧权辱国卖港”,称其甘心为外国“反华”势力效犬马之劳,不知人间有羞耻二字。

采写:南都记者 封聪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