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上午,本站接到德州城区刘女士的求助。

求助人:“主编你好,10年前,在德州城区青年路购买的一套商品房,至今无法办理不动产证,无法交易,孩子上学受到影响,能否关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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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女士所在的青年路小区位于德州城区青年路与育英大街交叉口。该小区有5栋楼,约住着200户,系由德州市房屋建设综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德州房屋开发集团)。

我们都知道房屋开发集团,是德州本土一家有实力的开发集团。在大学路宏力集团宿舍地块,开发有新项目。

图为:大学路“明德里”住宅新项目,总户数526户

早年间曾在德州开发领秀天衢、丹若园、 北园小区、邹李小区、岔河小区(紫薇园)、生金刘社区等众多项目。该公司是2001年由原市房管局所属七个事业单位转制组建成立的市属国有中型(一)企业,德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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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为什么青年路小区10年了,至今无法办理不动产证呢?

本站了解到,1998年5月7日,德州市土地管理局为德州市房屋建设综合开发集团总公司颁发土地使用证,档案记载权属来源为出让,面积为13213.12平方米,证号为德土国用(98)字第0108号,用途应为工业。房产证载明青年路小区属于住宅用途的商品房。故该小区存在房产证用途与土地用途不符的问题。

该小区符合《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解决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德政办发﹝2019﹞9号)第四条第一款“已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但登记的房屋用途与土地用途不一致的,按照房屋登记用途调整土地用途”的办理条件。

目前,德州市自然资源局正在按照该政策积极为该小区办理相关手续,争取尽快为业主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实习编辑:周翔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