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董柳

江西上饶人俞健在广东杀死情人后,将情人尸体放置在情人住处。之后几天,他数次外出打麻将后,又返回家中,并坐在大厅看《水浒传》到天亮。死者儿子发现不对劲后,他与死者儿子一同前往公安机关报案……

广东高院今年5月底终审了这宗故意杀人案,被告人俞健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

2018年12月6日,徐某英的儿子潘某某打电话给母亲,接电话的是母亲的男友俞健,“前后共打了三次,前两次俞健都说母亲暂时接不了电话,第三次时俞健瞒不住了,才告诉我母亲因病死亡了。后来,我返回家中,发现房间有臭味传出,母亲徐某英脸色发黑、肿胀,鼻子和嘴唇周围有血迹,明显死因蹊跷。我怀疑是俞健杀人,于是报警。”随后,俞健与潘某某一起前往公安机关报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10月初,48岁的俞健(初中文化程度、农民)与徐某英相识,后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同年11月,二人开始因感情不和多次发生争吵,徐某英于月底提出分手。

同年12月4日12时许,俞健前往徐某英位于江门会城大云雅苑小区某栋1603的家中吃午饭。14时许,徐某英上床休息,醒后又与俞健发生争吵,俞健用手掐住徐某英颈部,致徐某英窒息死亡。

后至同月6日7时许,俞健多次返回案发现场,用温水擦拭徐某英尸体并打开空调以减缓尸体腐败。

同月6日13时许,俞健向徐某英儿子潘某某谎称徐某英病故,并与潘某某前往公安机关报案,但无如实供述其罪行。

同月7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传唤俞健,经讯问,俞健如实供述了杀害徐某英的事实。

据俞健供述,他与徐某英相识于2018年国庆前后,后进入热恋期,热恋期间曾多次发生性关系。“同年11月2日晚,我得知徐某英与前男友约会,心生不满。11月底,我拒绝了徐某英提出的将我的工资交由她保管的建议,并反向她提出借钱两万元的请求,徐某英认为我是骗财骗色,于11月30日正式向我提出分手。”

俞健供述称,当日掐死徐某英后,心虚的他将床头的毛巾盖在了徐某英脸上,并用一本200多页的《水浒传》压在毛巾上面。“半分钟后,我将书和毛巾移开,又在徐某英的胸口处连续按了七八下,但是徐某英已无反应。我知道事情闹大了,便将床上的绿色被子盖在了徐某英的胸前,返回客厅抽烟。18时许,我再进入徐某英房间后,发现徐某英完全没有了呼吸心跳,已经死亡。我将中午的剩饭吃掉后在客厅休息。19时许,我出门前往人民会堂的麻将馆打牌至23时许返回徐某英家中。”

之后,他在徐某英家中待至5日7时许离开。中午11时许,他再次进入徐某英家中,吃饭休息后,于中午12时许再次离开徐某英家,步行至会城人民会堂打麻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下午17时许,他再次进入徐某英家中,吃饭休息后,于19时许再次离开并步行至会城人民会堂打麻将。

晚上23时许,他再次返回徐某英家中。“因闻到房间有臭味,我把卧室空调打开,温度调到23度,之后坐在大厅看《水浒传》到天亮。6日约13时许,徐某英的大儿子给我打电话……”

江门中院一审认为,被告人俞健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其故意杀人行为还应当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即死者家属)直接物质损失5.3万余元,故判决:被告人俞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俞健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5.3万余元。

俞健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上诉后,广东高院二审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附带民事判决金额计算符合法律规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 pai.ycwb.com)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王楠、郭思琦

审签 | 魏礼园

实习生 | 吴碧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