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通过网络问政平台咨询,其是一名在省外毕业的2020届硕士研究生,属于合江县尧坝镇农村户口,现已回泸州市与某公司签署3年劳动合同,是否有资格申请我市就业补贴、生活补贴、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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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回复,根据《关于印发<泸州市合力应对疫情影响鼓励农民工就业创业置业十项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2019年未在泸州就业,2020年1月1日起首次在泸州市各类用工单位(除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外)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外地来泸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可享受稳定就业补贴,每人最多享受3年。

补贴标准(1)

0 1

稳定就业第一、二、三年分别给予1200元、2400元、3600元就业补贴。

0 2

2023年2月28日前稳定就业满1年不足2年、满2年不足3年的,可以按月给予补贴。

0 3

如果该市民所在企业为非国有企业,稳定就业1年后可以向就业地所在区县就业服务经办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同时,根据《关于贯彻泸州市强化就业服务促进城镇化进程实施办法的通知》,在园区用工单位就业的毕业5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办理我市城镇居住证或户口迁移到我市城镇1年内,到四川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就业(不含机关事业单位)的;毕业5年内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单位为高校毕业生依法缴纳了五项社会保险等条件的,可以领取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

补贴标准(2)

硕士及以上学历的每人每年1万元,本科学历的每人每年5000元。

根据相关文件,对农民工在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内购买标准化厂房和营业用房、自住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除外),按照购房款总额(凭增值税发票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一定比例一次性给予置业补助。

●今年3月1日至8月31日购买的,补助比例为3%;

●今年9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购买的,补助比例为2%;

●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购买的,补助比例为1%。

★(相关文件实施期内,购房人合计申请自住住房置业补助最高限额5万元。)

此外,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还可享受一次性求职、职业培训、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等政策。

详情可咨询市就业局

电话:0830-311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