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6日信息显示,根据大连市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自7月27日起,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暂时关闭本院诉讼服务大厅、执行事务中心大厅和信访接待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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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通知内容如下:

一、诉讼服务大厅暂不现场受理立案申请。拟到法院申请立案的,可以通过辽宁法院诉讼服务网、辽宁移动微法院(通过手机添加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渠道进行网上立案。不便网上立案的,可以选择邮寄方式,将立案申请材料邮寄至本院立案一庭。拟立案咨询、提交材料、联系法官的,可以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拨打诉讼服务中心固定电话0411-83723319/83723057办理。

二、执行事务中心大厅暂不现场受理执行立案申请。拟申请立执行案件的,可以通过辽宁法院诉讼服务网、辽宁移动微法院等线上渠道办理。不便网上立案的,可以选择邮寄方式,将相关材料邮寄至本院执行事务中心董卫收。拟咨询执行事务、提交执行材料、联系执行法官的,可以拨打固定电话0411-83723370办理。

三、信访接待大厅暂不现场受理申诉信访申请。有申诉信访需求的可以通过信访固定电话0411-83775816反映诉求,或将信访材料邮寄本院信访处。

上述大厅关闭期间,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专门安排人员应急处理诉讼服务、执行和信访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