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称丈夫微信遗嘱遗产全给儿子,婆婆不服告上法院,你怎么看?

案例:

张先生家境并不好,父亲早早过世,母亲刘某再婚后对张某便很少关爱,张先生于是很早就外出打拼。25岁的张先生与同样漂泊的妻子苏某结婚后,从此走上人生上坡路,十年时间,不仅有了个8岁的儿子,两人还在某一线城市开了公司,买了两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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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不幸的是,去年开始,张先生的身体突然一天天差了,去医院检查才发现,张先生得了罕见的疾病,妻子苏某为照顾好丈夫高薪找了两名保姆轮流照顾,而事情却并没有往好的方向发展,张先生在住院半年后,因病情恶化去世。而张先生去世不久,张先生生母刘某在未和苏某商量的情况下,将苏某和张先生儿子小张告上法院。要求分得其儿子张先生的遗产,折价500万。

而苏某称,其丈夫张某在生前通过保姆代书微信向其发送了信息,自己想把遗产全部留给儿子。并不同意刘某分走丈夫遗产的请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注:本案为案例改编,与真实情节有出入非时事新闻,已做增删,仅供法律探讨,敬请指正。

经法院调查,张先生名下共有两套房产价值两千万左右,一部车八十余万,存款一百余万,都属于与苏某的夫妻共同财产。本案的关键点在于,苏某出示的关于张先生的微信聊天记录,能否作为合法遗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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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法院认为,微信聊天记录并不能确认系有被继承人亲自输入,且没有被继承人签名及注明年、月、日,而且虚拟网络通讯本身就存在不稳定性,微信经常有被盗号、篡改,他人登录等情形,故不能认定为自书遗嘱。

最终,苏某所出示的微信聊天证据,法院不予采信,张先生所留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予以分割,法院判决,张先生与苏女士共同财产50%作为张先生个人遗产,在母亲刘某,其子小张,其妻子苏某三人中平均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