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上午,杭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通气会,披露浙江省杭州市三堡北苑居民来女士失踪案相关情况。杭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贾勤敏通报,目前案件已基本查明,这是一起有预谋的故意杀人案件,案件目前正在侦办过程中。

该小区共有楼房6幢,379户1075住户。警方紧急征调全市公安共百余名专业视频侦查员,24小时连轴分组反复共计查看6000小时时长容量的监控视频。走访组对小区6幢单元楼、379户人家、1075名住户全部进行了走访询问,详细记录重点时段活动情况。调查组对1万多平方米地下车库,以及所有电梯井、水箱、窨井、储物柜、烟道、通风管道等隐秘部位,开展了先后4次地毯式排查,逐一排除藏匿可能。经过详细调查,彻底排除了来某某离开小区的可能。7月22日下午,专案组对化粪池开展了抽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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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2日15时到23日16时,全过程共25小时。民警在接近40度的高温天气下,身着全封闭的隔离服,在恶劣的环境下连续奋战,对抽取的38车污秽物进行冲洗、筛查,现场提取检测后,发现有疑似人体组织,经DNA比对系失踪女士来某某人体组织,判断来某某可能遇害,案件调查取得重大突破,许某某具有重大犯罪嫌疑。7月23日10时,经连夜审讯攻坚,突破了嫌疑人许某某的口供,据其初步交代,其因家庭生活矛盾对来某某产生不满,7月5日凌晨,在家中趁来某某熟睡之际将其杀死,分尸后分散抛弃。

只分析可能性

1.作案手法导致的延迟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见过服装批发或者是清洁工用的那种巨型垃圾袋,可以装进两三个人且比较结实,这个很容易弄到,早点买好,多铺几层,在上面进行分尸,分完了打包就好。至少说小心一点是有办法避免血迹的。第一时间鲁米诺反应显示血液证据的可能性降低。

另外,如果以受害者作为警犬查找的目标,家里面、楼道到处都是受害者的味道。

实验:和自己家的狗,瞬间消失游戏——用布罩住自己,然后迅速跑开,狗狗会迷惑,在家里他无法凭味道找到主人。

2.职业伦理

(1)疑点而非证据,没有形成证据链(辛普森杀妻案)——水量大,可以说忘了关水管。如果没有找到尸体,仅凭这个无法定罪。不能放过一个证据,又不能被一个现象蒙蔽了双眼。

如大家所见,找到最终证据的工程量相当大和繁琐。以及在之前察看监控录像步步排查需要时间,现代科技智能也没有那么智能,人力还是有限的。

(2)有利于案件全面调查的公开——披露的有效消息都旨在寻找方向,仅是她的家人对事件的描述,尤其是将几者的视频放出来,不知道为啥有点像诈社会关系,进一步印证猜测或者寻找新的思路。但一开始的最大可能性还是收集线索吧。

(3)防止犯罪模仿——如果说,他真的,能在在60平米的房间里处理掉一个人,到用马桶就能解决尸体去向的地步,时间差设定误导调查方向,我觉得还是有点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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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塑料纸把卫生间墙面地板贴着,如果尸体经过放血再分尸,血的面积可能会少一些,再仔细冲洗,再用空气清新剂除味道,警察就算发现少量血,“前两天她在卫生间把化妆品打破把脚割破了流了很多血”。用水猛增,“孩子忘记关水龙头了”。警犬闻道有问题也耐不住啥都查不到啊,因为警犬没有找到尸体!

而且,警察是干嘛的?就像病人给医生说他抽烟四十年,最近痰中带血,咳嗽,偶有胸痛,还瘦了很多。医生一下就想到肺癌,但是人家会告诉你吗?会让你拍片子做检查,这就是证据。警察找小区电梯井,水箱,粪池等也是要找证据,找最重要的证据:尸体!

你想到的,警察肯定都能想到,他们大学学的是啥?人家不披露细节你还以为是你破的案?不披露我私以为可能会引起恐慌,遭人模仿,顾及家属感受等。一个完整的证据链在你口里可能就一天能搞定吧?

凶手到底怎么不惊动人分尸抛尸,不得而知,我们只能猜测。你认为的加快破案进展需要几天?三天?少年包青天那样,三天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