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有三个方面的理由足够让来女士的丈夫开口,让他伏法认罪。这三个方面的理由是:

一、DNA和强大的刑侦手段,即使一根头发也能破案。

现代刑侦技术的高度发达,DNA技术的广泛使用,使得这种大案已经很难遁形,来女士的丈夫即使是侦察兵出身,也无法抹掉基因、无法抹掉DNA痕迹,这是人力所不能为的事情。所以,只要化粪池里的骨头确定是来女士的,他的丈夫就难逃法网。

二、丈夫前后言行不一,离奇失踪他是最大的嫌疑人。

此案从一开始,网友就认定来女士丈夫有重大嫌疑,这是非常对对的。因为一个睡在身边的人,不可能在瞬间消失,这是违反人类常识的事情。至今还未有人被证实消失在时空之中,在这个唯物主义的世界里,除非是有人动了手脚,否则一切怪力乱神都是道听途说。来女士的丈夫,他的话露出了很多破绽,他早已经暴露了自己。

三、来女士丈夫是直接责任人,妻子离奇失踪他责任最大。

在刑法中,无罪推定是最常用的手法。反过来,进行有罪逆推也是一个常用手法。来女士的丈夫是直接责任人,他的妻子无故失踪,又是他报的案,而且是失踪36小时后才去报案。他无法说清楚这36小时之内,自己到底在干什么。

从人的认知常识判断,这绝对不可能存在的,因此他有最大嫌疑、责任人最大。即使他一口咬定不承认,通过物证、痕迹检测和心理测试,还有轮番审讯,他总会露出马脚,总会被抓住尾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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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只要法律事实具备,终究将被法律严惩。这种丧心病狂的人,将被处以极刑才足以平息民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