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进屋盗窃,被下班回家的男主人堵在屋内性侵,如何评价?

入室盗窃的案子,我们之前在前面发表的文章中有分享过相关的案例。昨天下午,又收到了一条盗窃的相关咨询:女子入室盗窃,被下班回家的男主人堵在了屋内性侵,你觉得该怎么办呢?下面看具体案例。

李某是从小生活在农村的,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他也要求生赚钱,出去混饭吃了,于是,她便打算去城市务工,就这样,她背上了行李来到了某某城市,到达之后,她便在某小区单元楼内租了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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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份,这天,李某在家休息,突然,她看到了邻居家的房门正在开着,于是,她心里就想试探一下有没有人。

便轻轻地问:家里有人吗?我可以进来吗?可是,好像里面并没有声音,她渐渐地把嗓门提高,可还是没有声音,连续问了几遍,没有人回答。

李某便判断了家里是没有人的,她又看了一下周围都没有人,此时,李某便有了坏主意。她偷偷溜进了屋内,进行了翻箱倒柜。

突然,怦的一声,是开门的声音,原来,这个房子的主人回来了,是个男主人罗某。罗某看到家里进了小偷,还是个女的。

便直接把李某抓了,并且还想要性侵李某,李某不服,罗某便以报警威胁她,就这样,她强行和李某发生了性关系。

后来,李某回到了自己家,李某非常愤怒,她,越想越生气,不但没有拿到什么东西,而且还被强奸了,真的是倒霉到家。在无可奈何之时,她便报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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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为实际案例,情节有出入,已做增删,仅供法律探讨。

看完案例,有人马上说了这就是强奸罪和盗窃罪,下面我们一起来分析一下。在上述案例中,就算李某是入户盗窃的小偷,她的犯罪行为只能由国家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但是在这种情况下,罗某却以报警相胁迫,虽然李某没有太多的反抗,看上去很自愿,但是还是违背了李某的意志,侵犯了其性的自己决定权,

所以说,罗某既有强奸罪中胁迫手段,又有奸淫行为,罗某涉嫌强奸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那么,盗窃罪呢?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侵犯的法益是他人对财物的占有权。

在上述案例中,李某涉嫌盗窃罪(未遂),应予以刑罚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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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现在,你明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