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根据回购方案,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3.77元/股调整为不超过3.73元/股。

一、回购股份事项的概述

2019年10月2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并分别于2019年10月25日、2019年11月1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19-077、临2019-079和临2019-081号公告)。

目前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事项正在有序的进行中,并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持续披露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上述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调整原因及调整情况

2020年5月26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于2020年7月16日披露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公司以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即2020年7月22日)的股份总数1,340,122,326股扣除回购专户上累计已回购的10,440,585股后的股份数量1,329,681,741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3,187,269.64元。2020年7月23日(即除权除息日),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根据回购方案“若在回购期内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鉴于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公司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77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73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其中,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数*每股分红金额/总股本=1,329,681,741×0.04÷1,340,122,326≈0.0397元/股

因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无送股和转增分配,故公司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零。

因此,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3.77-0.0397+0)/(1+0)=3.73元/股

回购股份的数量将根据调整后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三、 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