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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2400年前,山东邹城有一户人家。

十来岁的儿子这一日放学回到家,正在织布的妈妈随口问了下学习。

儿子也是随口一答,接下来发生的一幕却让他吓坏了:只见妈妈突然暴怒,咔嚓一刀剪断了刚刚织好的布。

这一刀,剪到了儿子的心里。据说自那以后,儿子勤学苦读,再不敢有半点懈怠。

最后学到了什么水平?反正两千多年过去了,一直排在全国第二。

这个儿子叫孟轲,后来大家都尊称他孟子。

孟子是历史上著名的“臭脾气”,那种性格,就像当年他妈的那把剪刀——但凡看不惯的事,毫不犹豫的剪掉!

其实仔细想想,孟子的这个脾气很可能跟他妈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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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宋代直到民国,孟母一直被尊为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母亲”(也有人认为孔子的妈妈才是),然而儒家所鼓吹的伟光正,完全不足以概括这个雷厉风行的女人。

就拿这个剪布的故事来说(三字经里叫“断机杼”),孟母的这次暴怒其实是有点奇怪的。

大概连后人也无法理解孟母为什么要突然抄家伙,所以像百度百科这种不能当真的玩意就收录了好几个错误的版本,来替孟母圆场。

第一个错误的版本干脆连故事都改了:说孟子是因为逃学,回到家之后被孟母一顿臭骂。如果我们不考虑原文,这个版本倒是逻辑通顺,但孟子实在是太无辜了,人家孩子根本没逃学。

第二个错误的版本不太容易被发现,因为改动的是母子一问一答的部分:孟子放学回家,孟母问他“你学习是为了什么”,孟子回答“为了自己”,然后孟母咔嚓剪布,一顿臭骂。

要说这个还真不如“逃学”的版本,一个小孩子说读书是为了自己,没毛病啊,这也能让妈妈发这么大脾气?说不通吧!很明显,这是有人以讹传讹翻译错了。

史书上对这个故事到底是怎么记载的?我们摘录《列女传》的相关部分,有文言恐惧症的朋友别怕,咱们简单读一段,其中孟母噼里啪啦的一段教训我们用省略号代替:

孟子之少也,既学而归,孟母方绩,问曰:“学何所至矣?”孟子曰:“自若也。”孟母以刀断其织。孟子惧而问其故。孟母曰:“子之废学,若我断斯织也……”孟子惧,旦夕勤学不息,师事子思,遂成天下之名儒。君子谓孟母知为人母之道矣。

“既学而归”,这里讲的清清楚楚,孟子可没有逃学。“学何所至矣”,孟母问的是学习进展,孟子答“自若也”,意思是“还那样儿”。

惹毛孟母的,就是这句“还那样儿”。

各位不妨试想类似的情形:孩子放学回来,也挺累了,你问“最近学习怎么样啊”,他答了一句“还行吧,跟以前差不多”,你会不会暴跳如雷把碗往地上摔?如果有人这么做了,你会不会觉得这家长有病?

但孟母真的就是这么干的,而且对以织布为生的她来说,剪断刚刚织好的布可比摔碎几个碗代价大。

抛开“知为人母之道”的光环不谈,这恐怕才是历史上最真实的孟母形象,一个虎妈的形象:“还那样儿”怎么行,你必须每天问自己“比昨天更博学了吗”!

如果站在单亲妈妈的角度,这个突然发飙其实也没那么难理解。

孟子三岁就没了爸爸,孟母靠织布维持家庭的全部开销,当妈又当爹的把孟子拉扯大,这样一位坚强的、时刻紧绷着的母亲,反而容易被一些小事莫名其妙的刺激到。(比如《隐秘的角落》中朱朝阳的妈妈就容易被喝牛奶这件事刺激到)

更何况,为了让儿子能好好读书,这个妈妈完成了中国几千年来最著名的“三次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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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母三迁是千古美谈,但细节才是魔鬼,这个故事背后是一个单亲妈妈真实的辛酸。

孟子这家人最开始的住处挨着墓地,家庭条件显然是很普通甚至是拮据的,第一次让孟母动搬家的念头,是因为孟子和附近的小朋友经常到坟前玩些跪拜痛哭的游戏。

从孩子玩耍的天性来说,他们并不会分辨游戏场所和游戏内容是不是合适,但孟母不希望儿子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大,她带着儿子把家搬到了市集。

我们先不说市集这种地方是不是适合小孩,至少是适合这母子俩的生计:前面说过,这个单亲妈妈以织布为生,住在靠近市集的地方起码更便于做布匹生意。

结果小孩子学东西快的特性再一次显现,孟子和小伙伴们耳濡目染学会了市集里的各种吆喝,还学会了讨价还价。

在当时那个重农抑商的年代,做生意不是什么有脸面的正行,一个孩子成天学人家叫卖,不成体统。

所以绝大多数孟母三迁的故事到这里都是这样说的:孟母不希望孩子沾染生意人的市侩气,所以再一次搬家,他们来到了文化氛围最好的学宫旁边,这个搬家的故事才终于告一段落。

然而真实的情况恐怕并非如此。有学者考证,孟母从市集搬走是因为一次猪肉的事故。

说有一天孟子看到邻居家杀猪,就问妈妈这是干嘛,孟母随口说是做猪肉给孟子吃。孟母很快意识到自己失言了:以当时他们家的条件,给孟子买肉吃很困难。

不过孟母后来还真给儿子买了猪肉,这个“买肉啖子”的故事被看成是家长“言必信行必果”的典范。

这样给贴了标签之后,后面更真实的部分就没有人再提了:故事书不会告诉你,孟母并没有去市集里的肉铺,而是在乡间的小贩那里买了有点变质的便宜肉。

孟子吃了那顿红烧肉之后,上吐下泻好几天,差点闹出人命。

自那以后,孟子“见肉色变”。

大概是为了不再让孩子听到杀猪宰羊的声音,又或是出于一个妈妈不能言说的内疚,这一家搬走了。

“孟母三迁”的这个猪肉版本,和前面“断机杼”的故事,其实有一个很关键的共同点——矛盾的起因都是“随口一说”。

一个是妈妈的随口一说(“杀猪是给儿子吃”),一个是儿子的随口一说(“还那样儿”),当然这两件事,妈妈最后的处理可一点也不随意,甚至是有点用力过猛。

对一个倾其所有的单身妈妈来说,她会比其他妈妈更加在意孩子的学习是否有懈怠,而“还那样儿”这种有点敷衍的答案,多少显得有点对不起妈妈的付出。

历史从来只留下几个片段,但这对母子的生活状态是可以想象的。对少年时代的孟子来说,除了学习其他都不重要,因为妈妈就是这么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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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终于学有所成,但他从来就不是个完人,他在结婚之后的一次臭脾气,差点改变了整个家庭,以及自己作为一个男人的口碑。

关键时刻,是中年孟母站出来主持大局,孟母这一次的挽救,无懈可击——

孟子有一次跑来跟母亲说:“我的妻子不讲礼仪,请让我休了她。”

孟母问:“为什么?”孟子说:“她把两腿伸开这么坐着。”

孟母问:“你怎么知道的?”孟子说:“我进屋之后亲眼看见的。”

孟母说:“这是你没礼貌,不是她没礼貌!《礼记》上怎么说的?‘要进屋的时候,先问问谁在屋里面;要进厅堂的时候,先高声提醒里面的人;进屋之后,必须眼睛往下看,为的是让人有所准备’。现在是你到她休息的房间,进屋没打招呼,所以她才没有准备被你看到那个坐姿,这是你没礼貌,不是她没礼貌!”

这一次是两个成年人之间的对话,没有谁是“随口一说”,孟子一本正经却蛮不讲理的“欲休妻”,也给了孟母引经据典教训儿子的机会。

有人说中年孟母真是一位好婆婆,然而这分明还是一个关于好妈妈的故事。

埋头死读书的孟子,大概也是第一次深刻体会到什么才算知书达礼:没有真实生活的历练,礼从何来?

然而到此时此刻,孟子距离那个所有人景仰的“亚圣”形态,还差了最后一步。

因为需要奉养母亲,孟子一晃三十多年还没有真正走出过家门,这一切自然也被母亲看在眼里。

终于,孟母用了这样一段千古名言和自己的孩子作别:

“夫妇人之礼,精五味,擅酒浆,养舅姑,缝衣裳而己,故有闺内之修,而无境外之志。以言妇人,无擅制之义,而有三从之道也,故年少则从乎父母,出嫁则从乎夫,夫死则从乎子,礼也。今子成人也,而我老矣!子行乎子义,吾行乎吾礼。”

这段文言并不难理解,我们抛开“三从”的旧时道德不谈,“子行乎子义,吾行乎吾礼”一句实在是道尽了天下父母心:

亲情在这个意义上,只能是一条彼此渐行渐远的路。

这条路上,有一碗闹了肚子的红烧肉,有一匹被剪断了的布。

这两样东西,好像比知书达礼更能代表一个年轻的,有些急脾气的单亲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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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嘟妮的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