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ST林重 公告编号:2020-0070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权转让事项概述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将持有的林州重机林钢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钢钢铁”)100%的股权转让给内蒙古锦达煤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锦达煤焦”),并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0-0056)、《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0-0057)、《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8)。

为进一步增强履约保障,降低交易风险,及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锦达煤焦就转让林钢钢铁100%的股权事项进行了再次协商,并于近日签署了相关补充协议。

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1、 股权转让基准日

本次股权转让基准日为2020年5月31日。

2、关于“标的股权”的过户:公司根据补充协议约定,办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

3、在全部股权转让款付清之前,林钢钢铁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低于现有规模。

4、为提高锦达煤焦的履约保障,在第一次工商变更完成后,锦达煤焦同意将所持有的股权质押给公司,公司同意在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后,解除上述股权质押。

三、备查文件

《股权转让协议书》。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一日